教育部官网消息,近日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的通知。通知要求,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学期至少讲授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学校分管领导每学期到堂听课2次以上。
据了解,此次通知对2011年印发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进行了修订,用以规范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和学科建设。组织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学校党委书记或校长每学年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门开现场办公会至少1次,听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学期至少讲授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学校分管领导每学期到堂听课2次以上。
《通知》指出,学校在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正常运转的各项经费的同时,本科院校按在校本硕博全部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20元,专科院校每生每年不低于15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并随着学校经费的增长逐年增加。
师资配备和课堂教学方面,《通知》指出,本科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按师生比1比350至1比400配备,专科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按师生比1比550至1比600配备。新任专职教师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并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背景硕士以上学位。课堂规模一般不超过100人,倡导中班上课、小班研学讨论的教学模式。(北京青年报)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