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信息披露需求提高 业内称可适度公布

每经记者 邓莉苹 发自深圳

近日,大公国际旗下大公信用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信用)发布的评级名单广受诟病的一点,在于其没有对这些平台做详细的调查和资料收集就发布了评级结果,而此事的另一面,则是各家P2P平台是否愿意对评级机构披露他们的信息。

事实上,信息披露是P2P行业绕不开的一个话题。不管是监管层,还是投资者,网贷平台尽可能多地披露信息显然是他们所希望看到的。

而对P2P平台来说,是否披露信息、披露哪些信息以及怎样披露信息也是不得不面对和考虑的问题。

某平台负责人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其实,平台可适度披露借款方的财务状况及还款能力等相关信息,而更多具体信息投资人可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后看到。

信披利于平台发展

当前,随着行业快速发展及监管政策落地日渐临近,相关各方对于P2P平台信息披露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2014年7月中旬,央行召集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就尚未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沟通交流。《指导意见》明确了关于互联网金融整体行业中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2014年8月,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强调 “充分信息披露”,包括项目的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的信息披露,防止发生庞氏骗局,由投资者自主判断,承担风险。

除了监管方面的要求趋于规范外,信息披露也关系到平台自身的发展。此前,有业内人士表示,一些平台想要不断地证明自己,所以在信息披露方面对自己要求会比较高,这样也可以增加自己平台的公信力。同时,详细的信息披露也与行业去担保化相关,如果去担保化之后,投资人肯定想要更详细了解项目信息,这时,平台的信息披露就会显得尤为重要。E微贷CEO陆浪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P2P行业来说,如何规范发展是2015年大家都必须考虑和面对的问题。此外,怎样留住客户,让客户尽可能了解更多的信息,做一个值得信任的平台,也是增加平台公信力和促进平台发展的重要方面。

尚存披露无标准难题

虽然P2P平台的信息披露是大趋势且符合行业发展,但在实际操作中,平台怎样披露信息、披露哪些信息等方面,值得探讨。

在业内人士看来,P2P平台在信息披露时,经常会陷入一个两难的境地,投资人肯定是希望了解得越详细越好,比如平台经营状况、借款人的详细信息等,而借款人为自己的隐私考虑,很多时候并不愿意透露自己的相关信息。

陆浪涛表示,交易信息肯定是越透明越好,但目前国家并没有一个标准,应该公布到什么程度比较合适。假如企业自己一家公布了借款企业的详细信息,同行可能会获得这个信息,由此可能面临同行竞争的问题。

棕榈树CEO洪自华也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借款人信息披露必然要牵涉到借款人隐私的保护问题,比如借款人的一些抵押手续或者其他方面的信息,(一旦公布)很可能泄露借款人的这些信息。

除借款人的信披以外,平台自身信息的披露也是业内关注的一个问题。目前,一些平台在自己网站上公布了一些经营数据和财务数据、逾期率等,还有的平台引入了第三方审计。

陆浪涛表示,P2P平台公布了自己的经营数据等信息后,可能会增加自身的公信力,但因并不是上市公司,并不一定要平台公布自己的经营数据。

洪自华则认为,虽然P2P平台不是上市公司,但作为中介平台,具有公共性,应该按照一定的标准来披露自己的数据,比如坏账率和逾期率等。不过,这也有一个问题,就是各家平台在披露数据时,标准和要求并没有得到统一,这方面的问题必须解决。

业内:可与第三方合作信披事宜

一方面,投资者等相关方希望平台披露更多信息,另一方面却面临客户隐私的保护问题,为此,部分P2P平台正在不断进行尝试和探索。

目前,大部分网贷平台的做法是,一般情况下,披露借款方的财务状况及其还款能力等相关信息,而企业具体信息或者个人信息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后,投资人才能看到。

万家兄弟执行董事董博淳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他们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一般会对投资人披露借款企业的状况、资金用途、还款保障措施等信息,但在没投资之前投资人只能看到其中部分信息,而比较详细的信息则会在完成投资之后才会披露。

在业内人士看来,虽然这种披露方式最终仍然透露了借款方的部分信息,但毕竟只是让借款方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一定程度上也保护了借款方信息。

 

洪自华表示,在借款方信息泄露和信息披露程度方面应该有一个平衡。P2P平台在披露这些信息时,可以考虑引入监管机构或者第三方机构,对信息进行核实,确保项目和信息的真实存在。

陆浪涛也认为,目前P2P平台可以和第三方机构合作,签订协议,平台向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公布其各种详细信息,投资人可以从第三方机构去获得这些信息的真实性。本月,E微贷就与某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协议,让律师事务所来见证这些借款人是真实存在的,而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第三方机构查询。

“如果直接在平台上公布,借款人可能不答应,我们也不太好办,但又要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做了这样的一个平衡。”陆浪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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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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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公国际旗下大公信用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信用)发布的评级名单广受诟病的一点,在于其没有对这些平台做详细的调查和资料收集就发布了评级结果,而此事的另一面,则是各家P2P平台是否愿意对评级机构披露他们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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