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刘素宏)27日,据海关总署消息,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试点进出口额已突破30亿元。
在出口方面,截至12月底,上海、重庆、杭州等16个城市先后开展出口业务,累计验放清单3823.5万份,出口到181个国家和地区,价值约20.4亿元。在进口方面,截至12月底,上海、重庆、杭州等城市开展了进口业务,共验放包裹411万余件,价值约10.1亿元。
据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介绍,为避免地方重复建设,去年海关总署开发了适用于全国的统一版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通关管理系统,并于2014年7月1日在东莞率先上线运行。该系统依托电子口岸平台,实现与电商、物流、支付企业和平台的高效对接,全程掌握跨境电子商务的准确数据和状态。
(原标题:我国跨境电商试点额超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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