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2月25日凌晨消息,美国加州奥克兰的地区法官菲利斯·汉密尔顿(Phyllis Hamilton)作出判决称,Facebook必须面对一项集体诉讼,其内容是指控该公司出于广告目的而监测用户向好友发送的信息内容,因而侵犯了用户隐私权。
哈密尔顿周二驳回了根据加州法律而针对Facebook提起的一些指控,但基本上否决了Facebook有关驳回上述诉讼的请求。
Facebook此前声称,这项指控可被美国联邦《电子通讯隐私法》(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Privacy Act)的一项特例条款所覆盖,该条款的内容是允许服务提供商在正常的业务流程中拦截用户信息。但汉密尔顿指出,Facebook“并未提供足够的解释,以说明其遭到质疑的业务实践属于正常的业务流程”。
Facebook和原告方律师均尚未就此置评。
这项诉讼案是在2013年提起的。据周二的法庭文件显示,Facebook已在2012年10月停止了相关业务实践,但该公司称其仍在进行一些信息分析以排查病毒和垃圾信息。
该诉讼由Facebook用户马修·坎贝尔(Matthew Campbell)发起,并寻求代表美国用户取得集体诉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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