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大姨妈”商标被工商局宣布无效,提出无效宣告申请的为“美柚”。为此,“大姨妈”鸣冤叫屈,说商评委的裁定有失公允,将自己伪装成受害者。
事实果真如此吗?其实不然,这次“大姨妈”被注销其实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一直霸道维权,结果自己也栽了。
商评委驳回商标申请有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业界普遍认为,作为经期管理APP,“大姨妈”商标的注册本身就具有恶意抢注商标,打击竞争对手的企图。
在经期管理产品行业,“大姨妈”公司可谓臭名昭著,多次利用商标打击竞争对手,导致竞争对手被迫改名、下架。
2013年4月,西柚经期助手app上线,势头正猛。“大姨妈”公司为打压西柚,抢购了西柚商标持有者的授权,然后向各大应用市场发律师函,要求将西柚app下架。就这样,西柚被迫改名成为“美柚”。
2014年5月,同样是经期管理app的“优谈大姨妈”app也被各大应用市场下架,原来是“大姨吗”公司向各大应用市场发律师函,声称其侵犯“大姨妈”商标注册权,要求各大应用市场将“优谈大姨妈”app下架。
2016年8月6日,大姨吗公司向苹果应用商店发起投诉,投诉包括其最大竞争对手“美柚”在内的多个APP侵犯其商标权,要求苹果予以下架处理。仅仅因为搜索词含有“大姨妈”三个字,“美柚”APP因此被下架近一个月,损失惨重。
2017年7月19日,大姨吗公司给第三方应用商店发出正式律师函,要求下架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所有APP,此次中招的APP包括“大姨妈圈”、“大姨妈出行指南”、“柚子呵护大姨妈”等等。这几款行业新秀型的APP,直到目前仍然处于被下架状态。
“大姨妈”APP公司负责人柴可口口声声的说总局驳回大姨妈商标有失公允,他喊冤叫屈。可他忘记了,那些被他用一个莫须有的商标逼的下架的同行,才是最冤的。
经过层层扒皮,原来“大姨妈”才是那个将自己伪装成受害者的横行霸道。
可以说,大姨妈并没有什么显著性特征,作为人类的生理特征,被大家口口相传,早已经成为通用词汇,这次商评委注销“大姨妈”商标,妥妥地,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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