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为何成了阿里打假的“自来水”?

过去提到网络售假的问题,不管是消费者还是权利人,都一致将责任归咎于阿里巴巴。而今,随着阿里巴巴打假的深入,权利人的态度悄无声息的在发生改变。一些权利人不但不再责怪阿里,甚至为阿里打假的举措鼓与呼,成为阿里打假的“自来水”(注解:以自愿为原则而发起宣传的行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在阿里巴巴大数据打假联盟首次《联合公报》发布会上,联盟成员之一、法国知名化妆品品牌贝德玛首席法务官王莉萍说,“‘木秀于林,木必摧之’,淘宝作为实际上最大的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上面有卖假货被人非议,其实没有那么紧张,不需要那么紧张,这是正常的。”

她还举了一个例子,比如说武汉的汉正街,广州的兴发广场,昆明的螺蛳湾,并不是多大的地方,都无法解决假货问题,怎么能单靠电商平台来完全解决这个问题。这不是阿里一家的问题,也不是阿里凭一己之力解决的事情,这需要阿里、权利人和国家一起去做。

作为一个国际品牌的法务代表,显然不会是传说中的托,这番话多少让人感到有点意外。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别说是不了解国内情况的外资权利人,就连本土的品牌权利人都无法理解,都认为阿里平台上有假货是故意为之,阿里应该承担全部的责任,因此产生了非常深的误解。包括在今年两会期间,某些企业家代表还在指责阿里旗下平台的售假情况。

那么,贝德玛作为一个国际知名品牌,为何会有这样积极的态度呢?因为感受到了阿里在打假方面的努力和无奈,也享受到了与阿里合作打假带来的实际成果。

贝德玛作为率先吃螃蟹的公司,与阿里合作打假已经一年半了,通过大数据的分享做了非常多的案件。包括公安部的集群案件,跨越多个省市,抓到了不少嫌疑人。而在这些案件的侦破过程中,阿里的大数据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比如,通过姓名、电话、地址、交易习惯等形成一个树状结构,了解假货交易的上下家和关联方,就有可能知道它潜在的交易对象。甚至在行动的交易当场,阿里也会派人过去跟踪,在事发当中分析数据、固定证据,避免涉假嫌疑人逃避。

王莉萍认为阿里在打假上做了很多工作,不管是后勤、法务还是一线的数据分析员,都为打假做了相当大的工作,只是外界无法看到他们的工作状态。

她还谈到了打假过程中三个突出的特点:第一个特点,地域比较集中,就这么几个地方;第二个,它屡犯的态势非常明显;第三,我们的行政打击力度不够。

谈到行政打击的时候,她讲了一件比较有意思的事,让人有点哭笑不得。

贝德玛去年一年打击了非常多的行政案件,但他们拿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只有两个,一个罚了一千,一个罚了两千。这让他们感到很纳闷,打击一个案子的成本可能是处罚金的10倍,这到底在处罚权利人还是处罚制假售假人?

去年还有一个刑事案件,涉案金额500万,最终判决六个月有期徒刑。这让王莉萍想到十几年前作为律师做过的一个案件,那个案件是浦东新区机场一个运货员,他偷了运货当中的三星芯片。当时这个东西价值8万,最后判决结果是8年。相比之下,盗窃8万,判了8年;造假500万,才判了六个月,而且那个案件是十几年前。

从权利人分享的打假经历和遇到的困难来看,也就不难理解,为何权利人不再是指责阿里的打假不力,反而成了阿里的“自来水”。因为,阿里确确实实的在努力的打假,但在打假的过程中有太多无奈。

两会期间,马云提出了“酒驾式打假”,呼吁像治理酒驾一样打击假货,就是因为对造假售假的处罚太轻,让一些人有恃无恐。阿里配备了2000多人的打假团队,每年耗费的资金超过10个亿,但却只有几个受到了刑事判决,大多数都是“挠痒痒”一样的处罚,到头来还有点两头不讨好。

一方面,阿里确实在打假,配备了那么多人,耗费了那么多资金,但就是无法从根源上消除假货;一方面,消费者认为阿里的平台中有假货,那就全都是阿里的责任,那就是阿里的包庇和纵容。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矛盾局面,还是对造假、售假过于宽容,因为回报大、风险高,所以假货才会难以灭绝。

贝德玛的首席法务官谈到了“屡犯的态势非常明显”,就是因为风险太低了。有些造假的人,老公被抓了,妻子接着造假;老爸被抓了,儿子接着干。而且,一个团伙造假的案子,基本只能抓头目,工人往往因为“不知情”而被免责。可是,这些造假的工人换个老板继续造假,就是因为法律责任太低了。

哪怕如此,阿里和权利人依然在不懈努力,从这两年公布的打假案件来看,几乎都有阿里和权利人的身影。因为,只有平台和权利人时刻保持高压打假,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的行动,才能让假货得到遏制。当然,如果要大面积的打击假货的话,还是需要从法律角度提高处罚,加大造假售假的法律风险。如果不从法律上加大处罚,加大打击的力度,可能还会让平台方和权利人继续感到无奈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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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2
权利人为何成了阿里打假的“自来水”?
一些权利人不但不再责怪阿里,甚至为阿里打假的举措鼓与呼,成为阿里打假的“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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