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亿万名观众会收看当天央视315晚会,等着“黑心”企业被曝光,这台晚会也因此被调侃是“企业花钱才能不上的节目”。
今年315晚会上央视推出10个重磅报道,其中70%指向了互联网消费,包括外卖订餐、二手车交易、公共免费WIFI、海淘等。然而今年被讨论最多,几乎也是争议最大的互联网金融却没有在晚会上亮相,这是央视对其网开一面吗?
事实上,陆续出台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政策不断释放出信号:国家倡导互联网金融,但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转变发展思维,从野蛮生长走向规范发展。这一点远比被央视曝光与否更为紧迫。
互联网金融企业已经意识到,2016年他们不仅将亲历一场优胜劣汰的平台大洗牌,还必须把保障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放在头等地位。315当天,由新华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主办的“2016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在京召开,包括玖富、蚂蚁金服、百度百付宝等行业领军企业联合签署《金融行业自律公约》,打响了2016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第一枪。
“自律公约”旨在解决两大痛点
众所周知,2015年互联网金融平台跑路、欺骗、不守诚信的事件频发,客观原因是行业处于监管空白期,平台缺少法律约束;事实上,平台缺乏自律性才是导致市场混乱无序和不理性行为时有发生的本质原因。
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表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不仅仅是监管层的责任,同时也是第一责任主体——金融企业的义务。金融企业应该学法、守法,严格履行企业义务,坚持合法经营,建立公开、公平的用户信息收集机制,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保障用户信息的隐私和安全。”
《金融行业自律公约》要解决的首个痛点是平台合规经营,即平台自律。此次“自律公约”立下十条“铁规”,明确规定了成员需遵循“合作共赢、诚实信用、规范管理、发展共享金融”的基本方针。
“自律公约”要求金融相关企业承诺践行企业自律,依法合规、阳光透明运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还要求企业必须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不随意泄漏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利用消费者提供的信息从事无关活动损害消费者利益。
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判断,我国家庭金融资产处于高速增长状态,未来十年内可能会发展成为GDP的3倍,达到300万亿的规模,个人投资需求也会水涨船高。他建议互联网金融平台应针对不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对他们进行引导,打破他们对于刚性兑付的心理预期。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完善,“自律公约”要解决的第二个痛点,正是强化投资者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进行理性投资。
玖富CMO王志成认为,投资者教育的重点在于对金融投资者的风险提示,他以美国花旗银行为例表示,花旗银行在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时会提供详细的风险提示,并需要客户逐项签字才能将产品卖给客户。即使耗时耗力,也要让客户充分了解风险,保持投资理性。这值得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效仿、学习。
蚂蚁金服首席战略官陈龙表示:“金融消费者容易受伤主要是几个原因,一是信息不对称,二是金融机构往往有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三是金融消费者往往是短视的、贪婪的、对金融往往是无知的。推动金融消费者保护,需要监管者、行业、消费者共同的努力。”
67%投资者期待互联网金融
前文笔者和大家讨论了,随着监管政策逐渐收紧,企业正在努力加强平台自律和规范,那么普通投资者对互联网金融的又是怎么看的呢?
就在315之前,南方都市报联合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开展了2016年互联网金融行业问卷调查。在超过3000份调查问券中,有67%的投资者认为:“互联网金融是未来投资金融和消费金融发展的趋势,只待规范化,便是大势所趋。”
需要清醒地看到,互联网金融本质仍是金融,金融的固有风险永远不会消失。
2015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尽管发生了一些负面事件,给行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但相比于媒体对负面事件的过度渲染,广大投资者反而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未来保持乐观。因为,消费者渴望通过互联网手段购买金融理财产品、实现保值增值的迫切需求,以及摆脱传统金融的种种不便。
消费金融模式引关注
3月5日两会期间,李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那么,到底什么样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既具备持续成长性,又能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呢?
在此次论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案例中,被称为“移动金融大师兄”的玖富凭借其“移动+场景+生态链”的创新模式,得到获得行业普遍认同,荣获“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创新案例”奖项。
以玖富为代表的消费金融不仅基于真实交易,且点对点小额分散,相比传统的互联网金融更为安全有保障,符合国家扶持小微、促进消费的政策。
一些财经媒体指出,消费金融领域已进入各类资本抢食的一片新蓝海,并形成了银行系、电商系、P2P系以及线上线下结合的互联网系四大力量并驾齐驱的局面。
艾瑞咨询公布的首份消费金融报告数据显示,预计到2017年,消费金融整体市场将突破千亿元,三年复合增长率高达94%。消费金融距离真正开花结果,也已为时不远。
结语
互联网金融代表了我国金融机制的创新力,具有不可估量的前景。“大浪淘沙始见金”,我们有理由相信经过行业的短期调整甚至是阵痛,更加规范的互联网金融将迈入更加持久、健康的成长轨道。
从这次《金融行业自律公约》应运而生便可看出,玖富、蚂蚁金服、百度百付宝等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行动力比我们预想的还要迅捷、有力,也从侧面反映了行业自身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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