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至28日,由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承办的“2016中国竞争政策论坛”在北京举行。
大会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竞争政策的实施”为主题,旨在聚焦当前中国竞争政策实施中的问题与挑战,回应当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竞争政策实施之诉求、探求经济新常态下竞争保护之韬略。
阿里研究院高级专家聂东明在“竞争政策与法律沙龙”圆桌论坛上,就“互联网企业竞争文化与合规”做了发言。
图左为君合律师事务所马成豪律师、中为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黄勇教授、右为阿里研究院高级专家聂东明。
图为阿里研究院高级专家聂东明在论坛发言。
以下为聂东明的发言实录:
我想就我个人在互联网企业多年的一些体会和体验,从几个方面简单阐述一下我的一些感想。
首先我想谈的是竞争文化。在互联网行业中,无论哪家互联网公司,始终都是把用户体验作为自己的第一追求。可以说,很多互联网公司从它诞生开始,竞争文化就相伴相生,蕴含始终。在互联网行业中,没有竞争,就没有创新。如果没有了创新,一家企业即便现在做得再大,那么可能离忽然倒塌的时间也不太远了,包括阿里巴巴内部也总是在说,如果我们不持续创新的话,我们可能离破产只有三天的时间。互联网公司这种危机感是天然的,是由互联网行业技术迅速迭代的特点而决定的。
我举两个例子。首先我拿阿里巴巴的一个内部制度作为例子,阿里在做一个产品的时候,很多时候都不是指定某一个技术团队来做,而是有一个制度叫做“赛马”。我们把它开放给很多技术团队,由几个技术团队之间来竞争,谁最后做的产品赢得用户的青睐,赢得了市场,这个产品就可以了,因为这经过了创新、竞争和市场的考验。其它没有做出来的团队,对不起,可能会面临着转岗或整个团队解散的命运。
据我了解,在互联网业内,很多公司也是这么做,例如腾讯也是这样。据我了解,QQ、微信也是内部高度竞争,完全不是同一个团队做一个类似的产品,而是不断相互竞争,提升用户体验,赢得用户青睐。对互联网公司来讲,没有竞争就没有体验,失去用户体验就失去了用户,失去了用户也就失去了立命之本。所以,互联网公司除了不断竞争,不断创新,别无生存法则。
第二,我想谈一下内部的合规。关于合规,阿里巴巴也是在不断学习竞争方面的文化和经验,除了法务、合规这样一些内部固定团队来防范风险、把握合规之外,阿里还有一个比较创新的制度:内部跨部门成立了一个虚拟的小组,叫做“竞争政策审查小组”,这个小组里面包括各条与竞争政策合规相关的业务线、法务及合规、政府事务、研究院等相关部门核心成员,大家在一起定期开会,形成制度,不断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案例和理论,详细梳理、讨论和规范我们的业务行为,来保证每一个业务行为绝不触犯法律的底线。同时,我们也和高校、律所包括执法机构,始终保持着比较畅通的沟通和互动,也包括一些合作研究,来不断增进了解、加强学习,规范自己的行为。
第三,互联网领域可能有很多的特殊性,大家之前也总在提,互联网领域出现很多跨界的竞争,包括平台在建设生态当中有很多不同的产品,之间会产生一些跨界的竞争,这使得传统分析框架下的市场份额不再重要,市场边界更加模糊。互联网领域的技术创新非常快,可能会使得这个行业的一些特点和法律之间产生一些不适应甚至说一些错位,需要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法重新去审视、对焦这些现象。我们也希望以后能不断加强和执法机构、和学界、和实务界加强沟通,增进彼此了解和互信,共同探讨和研究这些问题,并且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推动整个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最终实现助力我国互联网领域的企业走向国际竞争。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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