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浪微博和虎嗅两个之间的这场撕逼,其实本来不想评论这个事情。但看到舆论对两家微妙的立场,甚至连身边的一些自媒体朋友的立场也让人惊讶。业内都知道,虎嗅作为科技媒体以审稿严格古怪著称,毙过无数的优秀稿件,很多作者都很有怨言,也包括我在内。
然而我觉得,这都不能成为改变自己立场的理由。所以,我无意为谁说话,只是就事论事地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法律范围内的言论自由是平台的基石
关于新浪微博对屏蔽虎嗅的各种解释,归纳起来其实就是一句话:你们免费用我的服务,就不能在我的地盘上说我的坏话,否则格杀勿论。
类似@来去之间 的言论,貌似在之前也出现,什么“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之类。很有几分类似古代武侠小说中的快意恩仇,甚至近于古惑仔的感觉。
不太清楚微博对自身的定位,但在外界看来微博是想做成了一个兼具媒体和社交属性的平台,服务更多的人群、企业和社会团队。平台的内容主要就是信息,如果包含的信息越广泛、越多元化,就说明这个平台更具全民性和权威性。只要恪守国家法律和N条底线,任何个人或机构都可以发表任何信息,而不容干涉。
特意看了两遍事件导火索的虎嗅那篇文章,虽然结论和标题可能为新浪和微博不悦外,其余都有公开数据支撑、在情在理,并无虚构和造谣之处。这和近来动辄索赔1000万元起诉微信公众号的情况完全不同,尽管我一直也觉得1000万元的赔偿标的非常非常地牵强。恕我眼拙,实在看不出这篇文章,在哪里伤害了微博的员工利益和用户群整体利益。
虽然微博财报的数字显示用户总数和活跃用户在增长,但就身边的朋友来看,微博使用度在降低,是不争的事实。一方面是微信等新社交应用的兴起形成分流,另一方面则是微博自身的用户体验原因。无规矩不成方圆,在法律范围内的言论自由既是用户的合法权益,也是平台活跃的基石,对微博的长久发展也是有好处的。
不收费不意味用户真正免费使用服务
微博回复中还隐藏着的一个逻辑,是认为用户免费使用了它的服务,所以就没有资格批评他们。
按微博此逻辑来说:假如我是中移动用户,就不能在打10086电话时批评它服务不好;我要是微信用户的话,就不能在朋友圈抱怨微信的乱象;我走在北京的大街上,看到路面有破损同样也不能批评北京路政维护不到位。因为这些服务,我们都没有直接地付费,而是享受企业提供的免费服务。
如果认同上述的假定是可笑的话,那么同理微博的所谓逻辑显然也是非常不合理的。
首先,事实上不收费的服务,并不代表用户免费使用。国外某大咖曾经说过,免费服务的使用者本身也是商品。也就是说,用户虽然没直接付费,但却付出自己的用户信息甚至隐私等代价,和平台交换获得了服务。但双方是平等的合作关系,而不是施舍和被施舍的关系。
正是广大用户的免费使用,使得微博有了庞大的用户群体,从而为微博出售橱窗式和信息流广告奠定了基础,也是近来微博赢利的关键。在这一点上,微博的@来去之间 等高层显然理解上有一定偏差,甚至可以认为其服务观念非常落后,对用户的不尊重。
退一步说,用户使用了免费服务,并不意味着就自动失去批评服务提供商的权利。不管各个平台的用户使用条例如何拟定,都必须不得违反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其他上位的法律法规。用户批评的合法权利,不会因为服务的免费而被剥夺。
虎嗅想维权,却不小心演变成了撕逼
面对着官微和相关内容在微博又一次全面被封,虎嗅是怎么维权的呢?
直接找微博官方客服申诉,or直接法院起诉要求微博恢复账号,还是托人情说说好话,好歹他们有个共同的投资人?
目前观察的结果来看,以上貌似都没有。但虎嗅也没有束手就擒,连续发表两篇文章反击,分别是《感恩新浪微博,虎嗅微博认证账号成了“不存在”的昵称》、《新浪为什么这么大火气》。双方一个在微博上发声,一个在自己网站和全网平台上反击,隔空交火。本来应该是虎嗅维权的事件,生生地演变成了一场激烈的撕逼。
虎嗅采用这样的方式,可能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维护自己网络的声誉,不得不出面反击;二是目前的网络环境下正当途径找回账号和内容的可能性很小。
但这样的结果并不利于问题的实际解决,因为撕逼只能让人围观起哄看热闹。
尽快立法,才能真正保障网络用户权益
或许当虚拟走进现实,网络账号的价值早已不仅仅是几个数字或字母,而成为了人们实实在在的权益。
当虎嗅这样的科技媒体都难以通过正当途径,找回自己的虚拟账号,这说明国内的网络立法远远落后于行业发展的现状。
我的地盘我做主,这种情况在目前国内网站非常普遍。因为某种不可知原因,一旦账号被网站误封掉,用户都很难维权,因为最终的决定权都在网站。也就是说,网站充当着运动员和裁判员的角色,利益关系导致在某些时候无法做到客观中立。
但对于用户来说,无论是内容创作者,还是普通账户,网站账户关联的社交关系和用户积累,都是非常重要的虚拟财富,其损失不比现实财富小。今年被誉为内容创业元年,很多内容创作团队获得了风投的青睐,一些项目估值甚至上亿元,其主要网络平台账号的价值可想而知。前者关于生计和发展,一个账户可能就关乎一个原作作者或团队的事业生死存亡;而后者也会影响其个人社交关系,不利于正常人际交往。
在此呼吁,国家相关部门重视对用户网络账号等虚拟财富和权益的保护,尽快出台相关保护法律法规。就像当年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样,以立法的形式强调用户的权利篻,明确网站的义务和责任,制定了一套通用的纠纷仲裁机制,以确保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
基于以上理由,这次我选择站在虎嗅这一边,呼吁加强立法保护网络用户权益。只有这样,今后当我们无论是在微博、微信还是虎嗅、淘宝等网站,遇到类似虎嗅的遭遇时,才能更好地为自己维权,维护自身的权益。
【作者介绍:蚂蚁虫,科技评论人,专栏作者。微信公众号:蚂蚁虫(minian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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