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后续,《支付新规》出台,最高法也为民间借贷立了新规,对其合法性进一步确认。
这些监管动作都表明,互联网金融行业结束了蛮荒时代,进入了阳光化透明化的运行轨道。
民间借贷“非认可不可”了
我想说的是,《指导意见》出台,余额宝功不可没。因为有了余额宝才有各式各样的宝宝,让五大行也去做各种各样的宝宝,推动了整个金融行业的互联网化,这是更大的一个成果,或者说帮助我们央行推动中国利率市场化,它是金融市场的一个鲶鱼。
余额宝实质上是利率市场化的表现,由于余额宝的出现,整个社会开始了对互联网金融的思考,也在倒闭银行改革。当前建行行长张建国说出“银行是弱势群体”之后,引起社会大众的一片抗议声,于是,《指导意见》的出台顺理成章。
我还想说的是,监管政策的出台,其实也是一种必然。民间借贷也是到了非认可不可的时候了。
当前,国内经济处于下行通道,内需不足,政府也不能增加更多的投入。但是目前来看,2008年以来的高杠杆也并没有降下来,现实的情况是,国内经济缺乏增长动力,找不到新的增长点。
在这样的背景下,给企业减负就成为了国内经济寻求下一个增长点的途径。众所周知,国内中小企业长期以来,都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的局面,要给企业减负,首先要做的就是要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用低成本去置换高成本融资。此前银行体系只针对大企业放贷,中小企业长期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更明确一点,企业融资的刚性需求是肯定存在的,如果一直不被认可,一定会通过歪门邪道、旁门左道去获得。不被认可,获得资金的风险成本就会提高,导致融资成本居高不下。
于是,基于“需要金融支持,需要金融改革”,《指导意见》出台。
“堵邪路”是为了“广开正门”
我非常赞同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梁世栋之前所说的:“堵邪路”,“广开正门”。他说:“规范并不是禁止,还有正常的渠道进行同业业务。我们在堵"邪路"的同时,也在广开"正门"。”他还表示,比如支持金融机构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发展,积极参与银行间市场的同业存单业务试点等。
我们现在可以看到,监管层的态度很明确,就是放开让企业去做,可以投入技术和人员,但是前提是必须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模式运作。事实上,这种认可带来的是一种长期的良性的发展轨道。
互联网金融在效率上颠覆了传统金融,而简单快捷实现金融服务,有助于降低金融企业的运营成本,使企业未来将有更多资金开展生产。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以前没有纳入监管这块完全是灰色地带,政府无法获取数据,难监管。但是融资刚性需求仍在,于是部分人就偷偷摸摸做,之后出现问题,然后政府再来收拾烂摊子,依然还是政府来“埋单”。
民间借贷被认可之后,并且也获得了一定的生存土壤。对政府来说,也容易进行监管。
《指导意见》之后,互联网金融进入了完全市场化的轨道,行业投资风险降低,为未来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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