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头纷纷落户上海
陆金所、招财宝、拍拍贷、点融网、诺诺镑客、夸客、新浪微财富……
这些网贷行业响当当的新老公司,都有一个共同点,都在上海。玖富等公司也在上海设立了总部。
曾经有个段子,说深圳和上海打牌,深圳说:“我出华为、中兴”,上海说:“我不出”.深圳说:“我出腾讯”,上海说:“我不出”.深圳说“我出中国平安”,上海说“我不出”;深圳说:“我出比亚迪”,上海说:“我不出”;深圳说:“我出万科、金地、招商、华侨城”,上海说:“绿地能出吗?”
段子反应的是上海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对新行业的支持的行动上,落后于深圳很多了。
2014年是互联网金融的元年,上海开始有动作了,其中以黄浦走得最快。
黄浦区走在了最前面
上海市今年8月份出今年台《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上海市各区县陆续出台了支持、扶持互联网金融的政策。其中以12月上海市黄浦区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十条)最为着名,新十条提出,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获得银行、信托、金融租赁等金融经营许可证后可获得开办资助;另外,文件提出设外滩互联网金融创新引导资金,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新十条提出了进一步加大支持企业合规设立的力度、加强对机构集聚的支持力度、鼓励持牌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拓展转型、加强服务小微经济和促进消费的力度、提高风险分担能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加强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区建设、优化金融产业生态、加强风险预警防范和管理控制、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等十项内容。
在年末由融道网承办的上海第五届金融信息服务业年度峰会暨2014互联网金融高峰论坛上,有一方出尽风头。黄浦区政府在会议开始前播放了其制作的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的宣传片。片中指出,作为中国百年来金融创新的桥头堡,黄浦区将再次焕发青春做出创新。政府给予的支持得到了市场的热烈回应。中民投来了,汇添富的互联网团队建立起来了,阿里巴巴的招财宝来了,点融网来了,夸客金融来了,玖富来了。
黄浦区今年设立互联网金融园区--盟智园,位于黄浦区蒙自路,这是上海首家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区,目前该园区在册互联网金融企业过50家,已经满员,黄浦区政府正在寻觅第二个集中互联网金融企业办公的园区。长宁区,浦东新区也在模仿黄浦区的做法,建立集中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区。而黄浦区里许多领导,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区长、副区长、金融办主任等都密集频繁到访盟智园参观考察企业,鼓励大家创新,进步。这样的举动,放眼政府推动产业的过往历史,属于极重视的程度。
许多地方政府欢迎P2P
除了上海,也有很多地方政府开始接纳并且开始逐渐喜欢互联网金融企业了。
深圳也早在今年2月份就出台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指导意见。意见规定对于新设立或迁入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可按银行一级分支机构,一次性享受200万元的落户奖励。
同省的广州也出台地方政策,对落户广州年度缴纳所得税达到500万元以上且注册资本20亿元以上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获得一次性1200万元的奖励。但享受一次性落户奖励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需承诺10年内不迁离。
北京海淀区出台的互联网金融支持政策中对认定的重点互联网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给予北京户口、工作居住证、子女入学、公租房等方面政策支持。
天津市,也在开发区将设立1亿元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相关云平台、网络设施等基础配套建设。
南京、西安,贵州等二线城市,也出台了很多支持互联网金融的政策。
行业倒逼监管
监管还没开始接纳P2P,地方政府已经率先接纳P2P了,或许,这就叫倒逼吧。当行业势头无法阻止时,谁走得更早更快,将会获得更大的收益。显然,许多地方政府已经尝到了甜头。
中国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也将助力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走在世界的前列。
当地方政府恋上互联网金融,监管还会远吗?
当地方政府恋上互联网金融,PE还用担心政策风险吗?还担心没钱赚吗?
2014年是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元年,明年或许就可以迎来行业里一些巨头的辉煌时刻。
附:黄浦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关于支持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文件,深入实施上海市《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继续保持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在全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领先地位,现在前期出台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提出若干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支持企业合规设立的力度。允许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在通过股东背景、商业模式、风控机制、技术研发实力等方面的预审后,在名称中使用“互联网金融”或“网络金融”字样,并在工商登记等环节提供便利。秉持负面清单原则和底线思维,对于具有首创特征,而现有法律法规尚无明确限制规定的新设机构,可依程序酌情给予一定的观察期。
二、进一步加强对机构集聚的支持力度。互联网金融企业获得监管机构颁发的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经营许可证后,且相关许可业务落户本试验区的,可根据《黄浦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实施细则》给予一定的开办资助。互联网金融企业根据监管机构要求获得试点资格或其他经认定的业务许可、业务备案资格后,经审核认定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进一步鼓励持牌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拓展转型。鼓励持牌金融机构在试验区设立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法人机构或功能性总部,在享受现有市区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经审核认定后给予上述机构一定的奖励。鼓励持牌金融机构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配套基础设施服务,协助提升互联网金融风控能力,对于在黄浦区首创或首先用于试验区内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创新产品,给予一定奖励。
四、进一步加强服务小微经济和促进消费的力度。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申请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新金融业务资格。优先支持区内互联网金融企业与中小微企业搭建产融对接平台,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走进楼宇、园区和商圈,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拓宽服务渠道。优先支持互联网金融机构对接南京路、淮海路等商业街区结构调整,创新研发符合调整定位、符合年轻族群消费习惯的新型金融产品。
五、进一步提高风险分担能力。在金融支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政策框架内,通过设立专项补贴资金、企业提取风险准备金等形式,形成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风险补偿机制。积极支持保险公司为区内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科技保险,对理赔额超出保费总额的部分给予一定补贴。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增强服务互联网金融的能力,支持设立专业性再担保公司,帮助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增信。
六、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设立外滩互联网金融创新引导资金,优先安排支持商业模式独特、核心团队优秀、风控能力突出的创新创业型企业。对于企业进行的股权质押贷款、信用贷款等方式获得的融资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方式融资并给予一定的筹资利息补贴。
七、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区(楼宇)建设。加快专业园区(楼宇)的空间拓展和功能提升,优化专业园区(楼宇)基础设施保障、商务配套和交通环境,不断提高互联网金融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舒适度和满意度。专业园区(楼宇)招商需服务服从于互联网金融产业定位,对园区(楼宇)运营管理机构因服从功能调整而导致的违约金、房租损失等合理成本给予适当补贴。
八、进一步优化金融产业生态。继续加强以上海新金融研究院为核心的学术研究体系建设,全力支持中国互联网研究中心和中国民营金融研究中心实体化运作,积极开发互联网金融行业指数、排名等研究产品,定期出版互联网金融学术报告,确保研究院和黄浦区在国内互联网金融研究领域的前瞻和领先地位。全力打造外滩互联网金融峰会等不同类型的同业交流平台。加大人才引进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组织开展职工专项培训。
九、进一步加强风险预警防范和管理控制。加快建立信用共享和数据共联平台,探索互联网金融产品在线登记制度。区内从事网络融资中介服务的企业应明确中介定位,严禁各类违法行为;加快建立客户资金托管和风险备付金存管制度。探索引入大数据、会计、法律等协同管理机构,健全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制度。完善“金融稳定工作机制”,区内互联网金融企业应根据职能部门要求及时报送真实交易和经营数据。建立现场访谈制度,对企业违规行为提出书面改正建议。
十、进一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参与交易。引导企业严格信息披露制度,对所有可能的交易风险以文本或电子方式予以充分明示。提倡企业在网站首页或APP应用的合适位置标识明确的警示用语。提倡企业共同出资参与设立“金融消费者专项保护基金”,对企业因经营不当而导致消费者损失时提供必要的先期救济保护。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仲裁机构,研究符合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纠纷和争端解决机制。
副总编jeff个人微:falom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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