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8同城被指盗播《曾国藩最为人推崇的杀手锏》,赔了68元
北京版中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不久前一审宣判,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处五八公司赔偿经济损失68元。
天眼查App显示,涉案文章《曾国藩最为人推崇的“杀手锏”》于2009年7月15日发布于“全球品牌网”,标注作者为王某某。2012年5月27日,五八公司发布文章《曾国藩最为人推崇的“杀手锏”》使用涉案文章的一部分。为此版中版公司认为五八公司涉嫌侵权,索赔1万元(含律师费3000元)。
五八公司辩称收到传票后及时删除涉案文章,并把相关栏目都下架了。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定五八公司在未经原告许可发布涉案文章构成侵权,但因版中版公司未能提交证据证明经济损失,以及五八公司违法所得,2020年6月29日一审判处五八公司赔偿版中版公司经济损失68元及律师费5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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