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ofo法定代表人陈正江被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执行人
据天眼查消息,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日前发布限制消费令,判定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陈正江不得进行高消费。
天眼查披露的限制消费令内容显示,2020年7月30日,申请人林某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劳动争议案,因后者未按照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因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条款规定,判定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陈正江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宾馆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以及不得购买不动产、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费私立学校等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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