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图片公司起诉人民网索赔一万,一审仅获赔1000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优图佳视)以人民网侵犯其版权图片为由,向其发起诉讼并提出索赔一万的诉请,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了该案。
据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内容显示,优图佳视是一家图片生产商,其发现人民网在其所属微信公众号使用了其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后,遂以人民网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等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优图佳视向法院提交自己保全的证据后,向人民网提出提出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合理支出3000元的诉请。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优图佳视提交的著作权证书等资料可证明其对涉案作品享有著作权,而人民网在其所属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使用优图佳视图片的行为,侵犯了对方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理当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做主权法》等有关条款,法院最终判决人民网赔偿优图佳视经济损失800元、合理支出200的判决结果,同时驳回优图佳视的其他诉讼请求。
人民网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理认为,优图佳视提交的著作权证书等资料可证明其对涉案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人民网在未经允许情况下侵犯对方权益理应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在赔偿金额方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得当,遂驳回人民网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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