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自主上传《迷城》影片也算侵权,优酷赔了乐视3.2万

原标题:用户自主上传《迷城》影片也算侵权,优酷赔了乐视3.2万

用户在优酷上传影片《迷城》被指侵犯乐视版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日前终审维持原判,以优酷赔偿乐视3.2万元人民币结案。

天眼查数据显示,2010年10月20日,上海盛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电影《迷城》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乐视公司,授权期限自2010年11月11日至2060年11月10日止。后发现优酷公司未经乐视公司许可,在其经营的优酷网和优酷软件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乐视公司请求法院判决优酷赔偿乐视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计6万元(其中律师费3000元)。

优酷公司辩称涉案影片为用户上传,已明确要求注册用户不得侵权,乐视主张的经济损失没有事实依据,涉案影片知名度低,价值不高。乐视公司则主张即使为用户上传,但涉案作品为拥有完整权利来源的影视作品,优酷公司行为亦构成帮助侵权。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常理,目前没有任何一家中外著名电影制片公司许可任何网站和个人免费提供其摄制的影视作品,优酷北京公司明知和应知网友上传未经授权的影视作品而放任在其经营的优酷网中传播乐视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涉案作品,此外,优酷北京公司虽主张网友上传,但并不能提供优酷软件中相关网友的用户信息,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一审判处优酷赔偿乐视经济损失30000元及维权合理费用2000元。

优酷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4月13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完)


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20-04-30
用户自主上传《迷城》影片也算侵权,优酷赔了乐视3.2万
后发现优酷公司未经乐视公司许可,在其经营的优酷网和优酷软件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乐视公司请求法院判决优酷赔偿乐视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计6万元(其中律师费3000元)。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