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平台收5000预付费后将客户拉黑,一审被判退全款

原标题:营销平台收5000预付费后将客户拉黑,一审被判退全款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道古科技(北京)有限供公司(简称道古科技)起诉北京微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微众传媒)返还预付款纠纷一案,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判决微众传媒返还道古科技5000元预付款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据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内容显示,道古科技公司于2017年4月与微众传媒签订平台客户入住协议,约定后者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相应技术支持服务。2017年4月28日,道古科技向微众传媒支付5000元效果通费用后,微众传媒为其开具了收据。

但开具收据后,微众传媒并未如约向道古科技提供服务。道古科技在咨询客服未获回应情况下,向微众传媒提出退款要求但被拒绝,同时道古科技发现其微信已被微众传媒删除,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二者签订的合同系双方但是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系合法有效,微众传媒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向道古科技提供了相应服务,故理应向道古科技退还款项。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规定,法院最终判决微众传媒退还道古科技5000元效果通预付费,并同时承担260元公告费及50元案件受理费。


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20-04-26
营销平台收5000预付费后将客户拉黑,一审被判退全款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道古科技(北京)有限供公司(简称道古科技)起诉北京微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微众传媒)返还预付款纠纷一案,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判决微众传媒返还道古科技50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