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在淘宝买到假iPhone手机,一审获三倍赔偿金
因确定自己通过淘宝平台购买的iPhone为假货,男子玉某将淘宝网和售卖商家告上法庭并提出索赔诉请,日前,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玉某欲为前妻唐某准备生日礼物,于2018年10月23日通过张某某开设在淘宝网平台上的店铺,购买了其推销的售价2310元的手机。
玉某表示其购买该款手机时,店铺对该款手机的描述内容为“Apple/苹果iPhone6国行美版苹果6s正品iPhone6splus手机全网通”(机身颜色:玫瑰金6splus5.5寸,套餐类型:官方标配,存储容量:128GB,版本类型:中国大陆);同时,店铺页面上有“5年金牌老店;实力品质认证,原装正品,全国联保,正品未激活,一年换新机,15天无理由退换”的承诺,于是玉某便下单购买,此后张某某于2018年11月1日将手机快递至玉某前妻唐某某处。
2019年1月7日,玉某向被告吴某某店铺的客服反映该手机的home键存在问题,2月26日,玉某将手机退回被告吴某某经营的店铺,但双方因为未协商好手机维修费用,被告吴某某经营的店铺便拒收该手机。
2019年3月24日,唐某某将手机送到广西南宁万象城苹果直营店”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该设备实为16G容量,与顾客所提供的购买信息不符,其设备后盖与屏幕等均为非官方部件”,之后,玉某便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吴某某店铺退还货款2310元及支付三倍赔偿金6930元的诉请。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玉某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吴某某店铺出售给玉某的手机与宣传不一致,构成虚假宣传、欺诈,理应退还玉某购机款项及赔偿金。但对于玉某认为淘宝网有连带责任的诉请,法院认为玉某起诉对象是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而非淘宝网的经营主体是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因此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法院最终判决吴某某退还玉某购机款2310元、赔偿玉某经济损失6930元,以及承担案件受理费67元。
- 蜜度索骥:以跨模态检索技术助力“企宣”向上生长
- 消息称塔塔集团将收购和硕印度iPhone代工厂60%股份 并接管日常运营
- 苹果揭秘自研芯片成功之道:领先技术与 整合是关键
- 英伟达新一代Blackwell GPU面临过热挑战,交付延期引发市场关注
- 马斯克能否成为 AI 部部长?硅谷与白宫的联系日益紧密
- 余承东:Mate70将在26号发布,意外泄露引发关注
- 无人机“黑科技”亮相航展:全球首台低空重力测量系统引关注
- 赛力斯发布声明:未与任何伙伴联合开展人形机器人合作
- 赛力斯触及涨停,汽车整车股盘初强势拉升
- 特斯拉首次聘请品牌大使:韩国奥运射击选手金艺智
- 华为研发中心入驻上海青浦致小镇房租大涨,带动周边租房市场热潮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