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大V散播百度李彦宏遭限制出境谣言判赔5.5万

原标题:微博大V散播百度李彦宏遭限制出境谣言判赔5.5万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披露的判决书显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起诉微博大V刘志慧侵害名誉权纠纷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9年2月22日立案,不久前一审判处刘志慧赔礼道歉,登报消除影响。

天眼查数据显示,2017年2月23日,百度发现实名认证信息为“北京京锐优品教育集团董事长”的“北京酋长”账号发表博文,称“百度搜索:李彦宏被限制出境”;图片内容是一篇来源为“苹果日报”、标题为“网传百度李彦宏遭限制出境北京上万人被波及?”的文章,内容为李彦宏个人肖像一张,并配有“知情人士透露百度董事长李彦宏,近期被公安部门禁止出境,”等文字内容。在该博文发表后短短三个小时内被转发143次,评论65次。

经查询,“北京酋长”为刘志慧的个人微博账户,共拥有粉丝超过20万人,账户本身经过微博平台的实名认证。

被告刘志慧辩称个人微博,发布内容没有任何商业目的,微博内容是在百度平台上搜索出“苹果日报”报道的内容,并转述在个人微博上但内容是否真实无从考证,自己作为普通的网民,没有分辨新闻真实性的能力和义务。

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志慧发布涉案博文内容缺乏事实依据,该条博文使得并无事实依据的内容的传播范围扩大,影响更深,被告的行为构成对二原告名誉权的侵犯,应当承担侵权法律责任,2019年10月一审判处被告刘志慧在《人民法院报》中刊登声明,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50000元、合理支出5000元,负担案件受理费2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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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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