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iPad换货后不能重置保修期?苹果霸王条款被否
2017年9月22日,方某通过京东购买iPad Pro平板电脑10.5英寸一台,苹果公司承诺三包有效期为整1年,主要部件2年。2019年7月7日,iPad出现屏幕异常,苹果贸易杭州上城分公司经检测后更换同型号新机一台,方某被告知保修期限仅剩90天。
方某认为保修期因以换货日期为准,沟通无果后,将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上城分公司(苹果贸易上城分公司)、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苹果电脑)、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苹果贸易)三家公司告上法庭,主要请求法院判令苹果贸易上城分公司为其iPad重置保修期,以换货日期为准,索赔5万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苹果公司三位被告认为方某更换前的iPad系2017年9月购买,2019年7月7日维修时已经超过一年的整机保修期,不享有重置整机保修期的权利。根据规定,重置整机保修期的前提为在三包有效期内。而且被告苹果贸易上城分公司已经为方某维修iPad,也明确告知原告其整机只享有90天的保修期,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案件争议焦点在于iPad重置保修期的期限及主体,以及三被告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认为微型计算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整机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被告苹果电脑系销售者,苹果贸易上城分公司系修理者,方某携带发生故障的iPad到被告苹果贸易上城分公司维修,更换得同型号新机一台。根据规定与苹果官网的承诺,三包有效期应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为整机1年,主要部件2年,苹果公司三被告抗辩更换后的整机保修期为90天,缺乏依据不予采信。
判决书显示,由于方某未举证证明其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索赔5万元于法无据不予支持。不久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苹果电脑公司为方某iPad重置保修期(保修期限自2019年7月7日起算,为整机1年、主要部件2年),方某需承担案件受理费325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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