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108」吉药控股投资者索赔征集公告

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吉药控股

公告编号:0170

本律师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该上市公司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进行了必要的核查。本公告仅供本次索赔诉讼之目的使用,未经本律师团队书面许可,不得被其他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一、索赔条件

自2自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26日期间买入吉药控股(300108),且在2019年7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吉药控股股票的推定亏损投资者(包括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

二、索赔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需公证)

2.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3.证券交易对账单或交割单

三、索赔依据

2019年11月28日,吉药控股发布早间公告称收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号。处罚决定书认定吉药控股在24日发布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与事实不符,存在误导性陈述。

24日吉药控股发布的公告称“经公司与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作,待该办法具体实施细则出台条件成熟后,再继续推进谋划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经过25、26日连续涨停,吉药控股收到了交易所问询,并于26日收市后发布《更正公告》,一改先前“再继续推进”之词,称“鉴于目前重组方案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面临较大不确定因素,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意向协议》,公司与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再筹划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因此,吉林证监局决定:

一、对吉药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孙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张亮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四、对张忠伟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吉药控股转让股权一事极其“戏剧化”。

2019年5月17日,吉药控股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卢忠奎、黄克凤、持股5%以上股东孙军、股东梅河口金河德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揭露实控人与相关股东将转让股权于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而吉盛资产的实控人为吉林省国资委。按照公告,2019年5月17日转让方已经与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这意味着若股份转让完成,实控人将变更。

在一个多月后,2019年6月26日,吉药控股公告称,持股5%以上的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38,393,360股,占公司总股本5.76%,即吉农基金当时持有的全部股份。而天眼查信息显示,吉农基金实控人为吉林省财政厅。吉农基金披露的减持原因为因自身资金需要。

一面是吉林省财政厅决定减持,一面是将实控人位置交给吉林省国资委,吉药控股的“易主之戏”还不止如此。

2019年7月11日,吉药控股发布《关于终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对于先前提及的股份转让,吉药控股表示因本次股份转让的主要条款未达成一致,经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同时,吉药控股提出,要通过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因此自2019年7月11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吉药控股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总资产为50.6亿元;而修正药业集团2017年实现产值666亿元,销售收入638亿元,利润43亿元,上缴税金10亿元。体量大小一目了然,市场上有声音认为是修正药业意图“借壳上市”。

随即在7月24日,吉药控股发布公告称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继终止吉盛资产转让股份一事之后,吉药控股称“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而其原因为:根据2019年6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经公司与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待该办法具体实施细则出台条件成熟后,再继续推进谋划上市公司控股权转让、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

意思是,事情还要做的,就是要等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出来以后。

这边说的好听,吉药控股连续两天涨停,另一边却直接往脸上打。

2019年7月26日,修正集团发布《关于与吉药控股意向协议解除的声明(图文)》,称对于上述事项并未在“意向协议之解除协议”中约定。

2019年7月27日,吉药控股公告,其称“由于公司经办人员失误,在传递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之解除协议》过程中,误将修订稿当做最终稿归档,致使《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中引用修订稿中错误内容”随后对上述约定进行了删除,更正为“鉴于目前重组方案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面临较大不确定因素,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意向协议》,公司与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再筹划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对于吉药控股的变脸,深交所接连下发《关于对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23号)、《关于对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25号)。要求吉药控股对于终止股份转让事项进行补充披露,并补充披露说明收购修正药业股权又终止一事。

因上述“打脸事件”,2019年8月8日,吉药控股公告称其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吉调查字201904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本次处罚并未下发《事先告知书》。

11月28日当天,吉药控股收盘价为3.79元,7月26日当日最高为6.53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定亏损投资者已可提起诉讼索赔。

四、索赔费用

我们前期不收取律师服务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待索赔成功后按照约定的比例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关于我们

董毅智律师法律从业经验长达18年,具有证券分析师、证券投资顾问、期货从业、基金从业资格。所带领团队执业领域为金融诉讼、合规监管、刑民交叉,且专注于证券诉讼,如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以及做空机制。

作为国内首个投资者维权平台“凤凰网”维权律师,董律师多年来为投资者、投资机构解决相关案件3万余件,为投资者挽回损失超10亿,被评为“互联网十大公益律师”。担任多家知名媒体机构特约撰稿人、专栏作家,如新浪、凤凰、腾讯、财新。

董毅智律师团队致力于全球风险配置发现,保护投资者权益,聚焦A股、港股、美股,近期代理索赔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欣泰电气、匹凸匹、祥源文化、ST长生、大连控股、欢瑞世纪、康得新、ST康美、ST抚顺、辅仁药业、百威英博、尚德机构、奈飞Netflix、联邦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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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4
「300108」吉药控股投资者索赔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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