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时尚集团与樊百乐再度交锋 “宫斗”大戏堪比《甄嬛传》
作者:杨远
审校:周鹤翔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时尚集团的这场权力游戏仍在斗争当中,而且有越演越烈之势。
10月16日,时尚集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表声明,称副总裁樊百乐在其入职履历中造假,且业务能力不达标,集团已经于2019年3月10日撤换了樊百乐的董事身份,只是以上变更登记还未完成。
而樊百乐也未“善罢甘休”,在时尚集团发出声明的同一天,下午在个人微博上对该声明作出回应称,对集团所说内容“特别不同意”,并针对“履历造假”、“新媒体业绩”、“更换董事效力”和“逼宫”做出解释。
9月24日,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时尚集团主体公司)以邮件形式宣布定于2019年9月24日与时尚集团副总裁樊百乐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两天后,樊百乐以《律师函》形式作出回应,指出此次解雇未经董事会批准,违反了企业法和公司章程,且损害其个人名誉。
10月15日,时尚集团副总裁樊百乐再次发表声明表示,自己被免除副总裁职位是被“一个由若干副总裁组成的所谓临时管理委员会”操作,该行动未经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
企查查显示,樊百乐目前在多家公司里面担任高管,除在北京芭莎星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北京东方之韵广告有限公司担任经理外,还在北京米蔻佳人化妆品有限公司、北京时尚迅达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尚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担任监事。此外,樊百乐还担任成都移联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北京蒙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时尚集团董事长刘江2019年3月去世,在他去世7个月后,时尚集团依然没有新任命董事长或总裁,被开除的樊百乐名义上为集团董事。
时尚集团的主体公司是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企查查显示,股东为《时尚》杂志社、北京蒙斯通咨询有限公司、美国赫斯特传媒有限公司、美国国际数据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和北京东方之韵广告有限公司5名股东,分别持股28.5%、28%、20%、20%、20%、3.5%,其中外资持股40%。
值得注意的是,控股3.5%的北京东方之韵广告有限公司,法人也为樊百乐。
董事会成员分别为刘江、熊晓鸽、刘冰、邢文宁、樊百乐和宫娜。其中,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原董事苏芒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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