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正式亮相。
一时间,新闻网站、自媒体、朋友圈,纷纷被这张照片霸屏,红极一时,风头无两。
突然,一个声音高喊到:这张照片的版权是我的!
发出这个声音的,是一家名为“视觉中国”的互联网文化公司。该公司表示,其对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拥有版权,并在网站上注明:这张黑洞照片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公司或咨询公司客户代表。
该消息一出,舆论便对视觉中国表示不满:这是全人类共享的成果,为啥版权是你的?
昨天下午@共青团中央 发布了一条微博怒怼视觉中国:
该微博瞬间登上微博热搜第一。
该微博评论区炸了,数十家企业纷纷跟帖,贴出了与自家企业相关的照片,被收入视觉中国版权库。
视觉中国有黑洞照片的版权?
4月11日上午,有网友发现,10日晚公布的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在版权商—视觉中国网站上出现,并注明“此图仅限于编辑用途,如用于商业用途,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
视觉中国官网的版权说明
于是
有人咨询视觉中国影像
客服回答:是需要购买的
此消息一出,
在社交平台上,
立即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对于外界的质疑,视觉中国官方回复称:
“黑洞”照片属于Event Horizon Telescope组织,视觉中国通过合作伙伴获得编辑类使用授权。该图片授权并非独家,其他媒体和图片机构也获得了授权。但是该图片根据版权人要求,只能用于新闻编辑传播使用,未经许可,不能作为商业类使用。商业使用一般包括广告、促销等使用场景,视觉中国并未获得该图片商业用途的权利。如未经版权人授权,用于商业用途,将可能存在风险。”
据了解,黑洞照片的版权由欧洲南方天文台提供。视觉中国通过法新社获取了图片授权。如果需要商用,则必须联系欧洲南方天文台。自媒体使用此图也存在被追求法律责任的风险。
而就在之后,中科院院士就黑洞照片版权归属做出了解(da)答(lian)。
#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是由200多位科研人员组成的团队完成的科研成果。这张黑洞照片会有版权吗?
中科院院士武向平表示:一旦发布了,就是全世界可以使用的,媒体上也可以看见,只要标注是哪来的就可以。
武向平院士的说法,与黑洞照片版权的所有者——欧洲南方天文台官网的声明是一致的。
欧洲南方天文台“事件视界望远镜”项目官网上的版权说明显示,该网站内容遵守国际知识共享署名4.0协议(CC BY 4.0),只要有明确署名即可免费使用。
国际知识共享署名4.0协议是一种公共版权许可协议,其允许分发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并且在署名版权所属者的基础上,允许使用者免费复制、散布、传播、改写作品。
国旗、国徽、团徽也在
其版权售卖之内
黑洞照片只是视觉中国引起民怨的导火索。
随后,网友们发现,在视觉中国的网站上,赫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国旗作为拥有版权的照片,供人有偿使用。其中,国徽一图的价格提示中表示,用于内文(报纸、网站、杂志内容)不低于150元,整版跨页不低于500元,杂志封面不低于1000元。
不过,目前国旗国徽图片均已被删除,显示页面不存在。
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发文质问视觉中国: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国旗、国徽、团徽是不能进行商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2009修正)》第十八条,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09修正)》第十条,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一)商标、广告;(二)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三)私人庆吊活动;(四)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
根据团中央最新印发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团旗、团徽、团歌:
◇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
◇不得在不适宜的场合使用。
◇不得以个人或商家名义公开售卖非团中央和各省、市、县级团委监制的团旗和团徽。
对此,11日旁晚,视觉中国影像微博发表回应:“经网友举报的视觉中国网站关于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经查该图片由视觉中国签约供稿人提供,视觉中国作为平台方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为此深表歉意!已对不合规图片做了下线处理,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性的加强审核,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版权买卖占营收大头
7年涉诉讼1000多起
其实,网友对视觉中国诟病已久,已远不止这几张照片和图案。这从有网友高呼“天下苦‘视觉中国’久矣”就可见一斑。
资料显示,视觉中国创立于2000年6月,是一家视觉影像产品和服务提供商。其核心业务板块为“视觉内容与服务”、“视觉社区”和“视觉数字娱乐”,同时拥有中国最大的视觉内容互联网版权交易平台。
2014年,视觉中国借壳远东股份登陆A股。
从业绩状况来看,视觉中国最近三年业绩稳步增长:
2015年-2017年营收分别为5.43亿元、7.35亿元、8.15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8亿元、2.15亿元、2.91亿元。此外,最新披露的2018年三季报显示,其营收和净利润均保持两位数的稳定增长,前三季度实现收入7.01亿元,同比增长20.97%;净利润2.20亿元,同比增长35.31%。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为上市公司贡献 80%营收的核心业务“视觉内容与服务”,正是被众多企业质疑“钓鱼维权”的部分,其主要方法是“维权获客、维权创收”。
2018年前三季度,这部分业务为视觉中国带来了5.73亿元营收,2.23亿元净利润。
截至4月11日收盘,视觉中国的市值高达196亿元。
2018年7月,视觉中国在接受投资者调研时介绍“版权诉讼情况”表示,公司通过“鹰眼”系统,发现潜在客户“未经授权”使用版权方授权公司代理的图片后,会首先发函件沟通,协商解决,希望和有需求的用户签署长期合作协议。如果客户长期不予回复,在版权方的压力下,才会转给相应的合作律师。对公司来说,司法诉讼是最后不得已采取的保护措施,大多数客户会在司法诉讼判决前与公司达成和解,并成为长期合作客户,最终通过法庭诉讼生效判决的金额不超过0.1%。
业内人士表示,图片机构追讨版权使用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可厚非,而视觉中国等图片机构采取的“钓鱼执法”的维权手段值得商榷。
据强韵数据统计,2013年以来,视觉中国及其子公司共涉诉讼1000多起,案件涉及主体主要是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和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案由均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或网络传播权纠纷。进入诉讼阶段,则多为视觉中国依赖Getty提供版权证据的案例,案件共涉赔偿约624万元。
另根据天眼查公布内容显示,仅2016年9月份以来,该公司涉及法律版权纠纷案件达138起!其中大部分涉及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内容。
天津网信办连夜约谈视觉中国
2019年4月11日,针对视觉中国网站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情况,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网站负责人,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经查,视觉中国网站(域名为vcg.com)在其发布的多张图片中刊发敏感有害信息标注,引起网上大量转发,破坏网络生态,造成恶劣影响。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我办依法约谈该网站负责人,责令视觉中国网站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采取措施消除恶劣影响,并保存相关记录。要求其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从严处理相关责任人,全面清查历史存量信息,同时要求该网站加强内容审核管理和编辑人员教育培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视觉中国网站负责人表示作为平台方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将全面彻底整改,在此期间暂时关闭网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社会及网民监督。
视觉中国网站已无法打开
4月12日,视觉中国在其微信号“VCG视觉中国”发布致歉信,称接受广大网民和媒体的监督批评,全面配合监管部门彻底积极整改。
其实,对于尊重版权、维护版权,这已有普遍共识。对网络媒体、自媒体滥用图片图案,很多人也痛恨不已。
此前,人民日报法人微博“你好,明天”刊评:
“视觉中国”下线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并致歉。怎样的图片能收费?探讨来得猝不及防却颇有意义。当版权保护成共识,没有人否认摄影作品有著作权。问题在于,著作权是否真成立?平台有没有净化版权池?商业模式是否经得起推敲?避免版权保护陷入“黑洞”,与提倡版权付费一样重要。
不过,也有人说,吐槽归吐槽,但是不能搞情绪化,不能毁掉我国近几年来好不容易提升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还得回归法律的标准,厘清问题所在:哪些是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升之后必然带来的“用图不便”?哪些是以视觉中国为代表中国图片霸主“占山为王”带来的问题?把讨论“带上道”,才能促进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进步。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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