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共享充电法律战变口水战,遵纪守法就这么难?
最近国内专利大战还是挺多的,比如高通起诉苹果要求禁售,来电同样起诉街电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和制造,有意思的是,这两场高通胜诉获得了一审禁令的支持,来电不仅获得了禁令并且也赢得了终审判决让街电无法翻身。
更有意思的是,高通在德国的诉讼胜利确实禁售了苹果,而在中国的禁售尽管法院判了,但苹果的回应则是,拒绝执行禁令,继续卖。而连续输了几场官司的街电同样没有下架产品,而是来了一段中国风的朋友圈隔空骂战。
有句话还是要说一下,中国科技领域很不好的一个风气就是高管没事在朋友圈喷,在这种半私半公的社交平台上,充满了戾气和宣泄,却少有事实和依据。张嘴闭嘴就是流氓友商,随口就给别人戴上了讹诈勒索的帽子。你要是换了发布会,他肯定不敢这么说。为啥朋友圈就能这么胡喷呢?大概还是没有什么法律意识,觉得朋友圈瞎说也不用负什么责任。
当然了,有法律意识也不至于不执行法院的判决了。但最坏的还不是侵权或者抗法,最坏的还是引发了很不好的风气,美国还天天盯着中国的专利保护呢,可法院判了都没有办法执行,那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么?看似好像是一个企业竞争的问题。但根源上,却折射出了这些企业缺少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和同时也缺少了对自己和对手的基本尊重。
回到这件事情本身而言,来电的两个专利,一个是专利号为 ZL201520847953.1的“ 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 ” 专利,这个从名字上就比较容易理解是什么功能。
而另一个是专利号为ZL201520103318.2的“ 吸纳式充电装置 ” 的实用新型专利,就是由滚轴的滚动带动电源将电源吸纳进装置中,送至充电机构进行充电,充电完毕再由吸纳滚轮机构运送出来。
换句话说,只要充电宝是吸进去弹出来这种,基本都不会逃出这两个专利的范畴。需要指出的是,ZL201520103318.2这个专利还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中国专利银奖,这个奖是中国最高平台的专利奖,是有国家知识产权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颁布的奖项,这是中国创造最好的展示平台,所以所谓的“花瓶专利”、“争议极大”的说法,可以看做是单方面的情绪宣泄,而并无实际的依据,同时更显示出一种抄袭者的红眼病。
值得一提的花絮则是,关于专利方面,街电也不是没有小算盘,而是之前也从ANKER手中花了上亿买了三个电池专利,想用来大杀四方,可最后发现,这三个电池专利其实和共享充电宝没啥关系,一个多亿白扔了。
这一来一去的损失,可就大了,并且成了业内的笑柄,也无怪这个CEO在朋友圈事态了。毕竟,专利官司输了是天灾,花大钱买错专利了就是人祸了。可人祸才是关键,否则大家相互授权也不至于产品下架啊。
其实二者的分歧不难判断,来电赢了官司,自然要求街电下架,街电为了减少损失,当然要抗法不下,就算为了面子也要找到很多理由,比如你的专利不行啊,我的市场更大啊,你的行为流氓啊,你还干了其他坏事啊。其实说一千道一万,和这场专利官司有关的一个都没有。
任街电千路来,来电其实只有一路去,你到底侵权产品都下架了没有?这个问题我估计没法回答,也不敢回答,你问急了就只能骂街了。
不过话说回来,中国的科技企业还是合规化程度更高的企业,换了其他领域,估计情况也会更恶劣,不然美国也不会抓住这个知识产权保护的痛脚,不停的给中方施加压力了。因为毕竟是,偷用别人专利就够可怕了,居然你们法院判决你偷了不让用了都能不执行,那判决还有什么意义,违法者比受害者还要理直气壮。
那这个知识产权拥有者的权益靠什么来保护呢?靠谁的朋友圈人多么?没有规矩的竞争,最终只能带来行业的无序,损坏的其实是大家共同的利益,和中国企业的全球威望。
不过这个吵架也并非完全没有用处,对行业还是有了一定的推动,听说来电看街电污蔑他们挪用押金,很阴险的想让大家把来电和OFO联系起来。为此来电还专门推出了一项新功能,就是自动退押金,只要充电宝被还回,就立刻自动将押金退回用户账户。我觉得这个方法确实应该全部共享行业都来推广。不过,其实来电本身75%的业务就已经实现了免押金,这个喷点确实不够光明磊落。
共享充电宝这个领域,一直充满争议,大家都觉得可能做不成功,没想到还真的活下来几家企业。当然,这里原因很多,比如运营成本,机器保障,毛利率,高频性等方面其实都还不错,和风吹雨淋的共享单车还是有些天上地下的差别。
不过也因为可替代性比较强,而且商户签约的独占性比较强,使得大家很难通过商业竞争来击垮对方,所以走到专利层面的法律战其实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唯一的问题就是,中国这些创业企业不遵守法律,你赢了也执行不下来,那就没有办法了。接下来能不能强制执行,就要看法院到底有没有决心真的强化这个知识产权的保护了。
当然,不管是市场竞争,还是司法诉讼,都是企业正常的竞争手段,高通和苹果不也是相爱相杀么?但库克也没发个facebook说高通是XX啊。朋友圈互喷这种事情,我觉得大家还是注意一下素质,就不要再继续下去了。
老板也好,高管也好,总要有点基本教养,最高素质是有事上法院的打官司,让法律来进行公正判决,其次的素质就是有话好好说的协商,最低的素质就是朋友圈问候对方了,本来一个清清楚楚的法律问题,非要变成一个人品问题,非要先从道德上消灭对方,这样似乎就从事实上也获得了胜利。这种战法,五十年前还可以,现在再用,就不像一个社会主义新青年了。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对年轻一代对法治的认知和尊重,都有着不可逆的破坏作用。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做有素质的企业经营者和高管,尊重法律,尊重事实,尊重媒体,少瞎发朋友圈。
万能的大熊
微博 2015到2018 连续四年获得科技领域、电商领域十大最具影响力大V
百度动态2018年度影响力红人
蓝鲸自媒体联盟2017年年度科技大V
公关品牌专家:曾负责360手机助手、360手机游戏、360随身wifi、360儿童手表、360行车记录仪的品牌营销,均为行业第一品牌。
畅销书作者:《格局逆袭1》《格局逆袭2》销量超过20万本。
微营销第一社群大熊会创始人:2013年创建大熊会,位列中国社群影响力排行榜前五,是国内最大的致力于研究和引领微营销发展潮流的社会化营销社群组织,成员已超八千人。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