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消息,金融时报发布文章称,虽然亚马逊给消费者带来了选择和便利,但它已经占据行业垄断地位,令人恐惧,它有可能会滥用其市场优势。反垄断机构不应采取放任态度,或许是时候寻找办法将它拆分成两家独立的公司。
亚马逊看似非常强大,在美国电子商务市场,大概一美元的零售额中,有44美元由亚马逊贡献,也就是说,亚马逊在美国电商零售市场占比接近一半。
但是,电子商务在美国零售业的大盘子中,占比很小,整个在线零售,大概占比只有10%左右。而去年年底的数据显示,亚马逊在线销售额占美国零售业总额的比例接近4%。
也就是说,亚马逊在整个美国零售业中,并不具有垄断地位,又何来滥用市场优势的风险呢?
不妨再对比下亚马逊和其线上线下的竞争对手。与中国不同,从一线大城市到基层市场,美国的线下零售业覆盖都较为完整,线下零售市场相当发达。而亚马逊最为强大的竞争对手,就是全球最大的零售巨头沃尔玛。
2016年,沃尔玛的营收为4969亿美元,比上一财年增长3.1%。而同期,亚马逊在2016年的销售额为1490亿美元,只有沃尔玛的三分之一左右。虽然亚马逊的增速更快,但是估计在最近五年内,亚马逊的销售额,都将远远低于基数更大的沃尔玛。
因此,无论是在整个零售市场的占比,还是和竞争对手市场份额的对比来看,亚马逊都不具有垄断地位。
而且,再从可操作性上来说,如果要把亚马逊拆分成两家公司,到底该如何分拆呢?难道要把亚马逊的云计算部门独立吗,如果独立,也不会削弱或者影响亚马逊在零售市场的份额啊?
因此,金融时报的这个观点,既没有任何合理性,也没有任何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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