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连发三份监管函 太平、国寿、人保被警告

5月23日,保监会连发三条监管函,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简称“太平财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寿财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财险”)三家平台提出监管需求。监管函主要针对电话及互联网销售业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警告。

监管函显示,太平财险主要存在电话销售业务不符合保险监管规范性文件要求、电话销售和互联网销售业务内控管理不完善、系统管控不严等问题;国寿财险存在电话销售和互联网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制度不符合保险监管规范性文件要求等问题;人保财险则存在电话销售业务不符合保险监管规范性文件要求、电话销售业务内控管理不完善、互联网销售业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其中,人保财险存在官网销售页面含有不实宣传的内容、未按要求披露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信息、对第三方网络平台预订取消险管理不到位、网销质检工作执行弱化等问题;国寿财险、太平财险互联网销售业务不符合保险监管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度建设滞后、不完善,在线退保和在线理赔服务情况不符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对此,保监会对以上三家财险公司发出警告,并要求应高度重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进程和完成时限,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其次,应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完善电话销售和互联网销售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管控力和执行力,加强合规培训和诚信教育,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责任追究,对违法违规问题责任人严肃问责。并于2017年5月31日前书面上报整改方案,2017年6月30日前书面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在本月初,保监会发布的《中国保监会关于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的通知》中表示,将对现有监管制度不完善、存在漏洞的,尽快修订补充;对监管内部规程不健全、存在操作风险的,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对近年来市场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上位法支持来强化监管措施的,认真研究反映,推动保险法等修改完善。

下一步,保监会将加强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数据协同互通和共享应用,运用大数据提升监管效能。加强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联动,完善非现场监测评价机制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修订现场检查工作规程。加大行政处罚和信息披露力度,强化外部监督约束。


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17-05-25
保监会连发三份监管函 太平、国寿、人保被警告
保监会对三家财险公司发出警告,并要求应高度重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进程和完成时限,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