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迎来正规军 建行中行放齐上阵

在互联网金融渐渐退出争议颇多的校园贷时,传统银行重新回归这一领地。

5月17日,两家国有大行宣布进军校园贷领域。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发布针对在校大学生的互联网信用贷款平台——“金蜜蜂校园快贷”。同日,中国银行对外发布消息称,推出“中银E贷校园贷”,目标是为高校学生打造小额信用循环贷款。

从两家银行提供的产品来看,建行提供的贷款产品授信额度在1000元到5万元之间,第一笔授信1000-5000元,年化利率仅为5.6%,远低于信用卡以及P2P的信用贷款利率。中行提供的产品贷款上限是8000元,中行方面表示贷款具有普惠性质,此外还提供还款宽限期服务,宽限期内只还息不还本。在业务模式上,中行采用高校 合作模式,由高校和银行共同审核学生借贷需求。

国有大行此番进入校园贷市场之前,原本市场主体之一的P2P网贷出现了大规模“退潮”。这主要是因为校园贷参与者良莠不齐,不少学生缺乏财商教育,对风险认知不够,导致“裸条”等恶性事件频发。除了直接提供现金贷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分期购物平台也频频中招,澎湃新闻了解到,也有不少学生在购物平台打白条以求套现,来弥补在其他平台的欠款,导致分期平台积累了一定的坏账。

退潮是从2016年开始的。去年4月,“分期乐”宣布不限于校园开展业务,将服务对象拓展至白领人群;9月,“趣店”宣布退出校园分期市场;8月,“优分期”宣布进军非校园消费金融市场;10月,“我来贷”宣布正式关闭学生申请贷款的通道;2017年4月,“名校贷”在官网发布公告称,将暂停新增校园网贷业务,转向校园公益事业,为在校生提供公益性的服务。

在大规模迁徙出校园贷的背后,是监管的牙齿。

4月10日,《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7〕6号)要求,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虽然上述规定并没有意在“剿灭”校园贷P2P们,但是银监会随后释放出信号称,传统金融机构需要重新进入这个领域,来重构市场。

银监会在4月21日召开的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上,对互联网金融与信息科技风险防控提出要求,并提出,要加强商业银行对大学生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应通过推出正规校园贷把对大学生的金融服务做到位"。

其实商业银行原本是校园贷市场最重要的主体之一,互联网金融是“后来者”。

大学生市场曾是信用卡业务的兵家必争之地,2002年,招商银行发行了第一张针对学生的信用卡,5年后银率网的调查显示,2006年国内在校大学生持卡比例为15.1%,2007年上升到24%。正在如火如荼之时,大学生透支信用卡,家长还贷的情况屡见不鲜,引起社会关注,各家银行开始收紧发卡政策甚至不再发卡。

让银行彻底暂停大学生信用卡审批是2009年7月,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信用卡发卡的适用对象做出了进一步明确:信用卡申请人应拥有固定工作,或稳定的收入来源,或提供可靠的还款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发卡(附属卡除外),对于不符合条件但确有必要发卡的特殊情况,必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

但校园贷市场客观而言有刚需存在,这才让不少后来的互联网金融机构盯上了这块蛋糕。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16年中国大学生消费金融市场研究报告》称,2016年我国大学生消费市场规模达到4524亿元,同比增长4.7%,并呈增长趋势。

横向对比来看,国外的学生信用贷市场渗透率也很高。根据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与银行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中国消费金融创新报告》,截至2016年末,美国狭义消费信贷(不含住房按揭)规模为3.76万亿美元,其中学生贷款已超过信用卡成为第一大消费信贷品类,在联邦支持的学生贷款之外,约19%的学生贷款来自银行等商业机构。

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行副行长许罗德对媒体表示,当前商业银行在校园提供的信贷服务仍聚焦于政策框架下的助学类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而面向更广泛大学生群体的商业化消费信贷,几乎等于空白。

“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因为在产品研发、风险控制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具备不可替代的优势,在高校消费金融服务中应扮演主要角色。要开发有针对性的高校消费金融产品,合理设置消费信贷额度和利率,使这些产品符合普惠金融属性。另外,依托自身的风控体系,商业银行要建立大学生的资信和承债评级模型,”许罗德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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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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