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贷整改加速 要求在京未覆盖平台4月底申报

传说的3月底网贷整改大限终于过去,4月底大限又来了。

3月底网贷整改大限已经过去,北京网贷平台等来了监管层的一份通知。

在“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的官网上,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北京互金整治办”)近日发布了《关于在京注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报事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要求,称未收到《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整改通知书》(以下称“《整改通知书》”)的在京注册网贷平台需在30日内与所在区金融办联系申报,其落款时间为3月31日。

从时间上看,北京注册的网贷平台自行申报仅剩下不到一个月时间,时间不可谓不紧迫。

此前,广东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网贷机构也给出了4月30日的地方整治期限。

于是4月底,又成为一个关键的时间点,恐怕又要有一批平台要忙起来了。

企业成本急剧上升?

整改内容非常细,北京互金整治办花了大功夫,曾在2月份就开始下发《整改通知书》。

野马财经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整改通知书》全文共计8大项148条,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重点条款做出了细化分解。

一位互金平台的负责人对野马财经说,“这是一份非常严厉的整改通知”。

这份沉甸甸的《整改要求》涵盖了备受关注的“风险备付金、金融交易所模式、融租租赁合作等”方面,禁止网贷平台对接融资租赁、典当、保理、担保等渠道涉及的资产证券化、类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对此,金投手CEO赵中亮认为,不论是风险保证金、准备金、还是备付金设立的初衷一定是好的,它是为了投资人在逾期的时候先行垫付。从字面理解,基本算是禁设风险准备金。但若平台设立了类似风险准备金的专款账户,但并非作为担保使用且不以此作宣传,如质保服务专款,是否可行仍有待界定。

前述业内人士也对野马财经表达了相似观点,并表示,传统银行也有类似风险备付金的设置,但是他们不会以此作为宣传的噱头。网贷平台如果以风险备付金为平台增信并大肆宣传,这肯定是不允许的。

对于《整改要求》明令禁止P2P对接金交所、小贷公司、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等的资产,赵中亮认为,这意味着,网贷平台未来在资产端将受到严格限制。届时,大量平台将会因为没有合规资产而不得不退出市场,剩下的平台交易规模和活跃度或将下降。

前述互金平台负责人也表示,为做到合规,相关平台的运营成本会急剧上升,企业的盈利短期内可能会受到影响。

个别细项落实有待明确

关于网贷平台的认定也是内业关注的重点之一。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表示,关于什么是网贷平台,界定并不十分清晰。比如砍掉大部分理财端后,多大程度上算网贷平台?网贷平台项目并不是单一的,很多并不是典型的P2P项目。

因此存在平台觉得自己不是P2P,但监管觉得属于P2P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属于未申报的平台。但究竟这种情况占了多大比例,并无相关数据支持。

正如平台认定这类问题,条款中个别细项没有明确标准,有平台产生了焦虑情绪。

比如,有平台提到对于“未采取措施防范欺诈行为”这条的整改,“有人说银行有防范欺诈的系统,可能合作了银行存管就能满足防范欺诈的要求,又有人猜测,可能是要与第三方反欺诈机构合作,但目前市场价格已经高的离谱。”

再有在经营范围这一项中,工商部门还没有增设“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这个经营范围,网贷平台整改中还面临着困惑。

不过,赵中亮认为,《要求》也有一些内容较之前更为明确,如若信披充分,关联方融资、关联方担保或与有关联关系的保险公司合作皆被允许。

综合来看,此轮整改较前期的宽松环境而言,明显加大了监管力度。不过,正如网贷评论员张天华对野马财经表示的那样,北京、上海等地的金融地位特殊,在该区域内的网贷监管政策标准更高也不足为奇。而且设定大限不是为了淘汰平台,而是希望更多平台合法合规发展。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独角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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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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