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函万好万家 要求其逐项回复报道所称情况是否属实

3月10日,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好万家”)发布公告表示收到上海证交所向其发送的问询函。

问询函对有关媒体报道的“公司旗下的P2P网贷平台黄河金融存在涉嫌变相提供增信服务、平台上的很多产品都不可能达成履约险、涉嫌代偿或者风险准备金垫付等问题。”进行问询。

要求万好万家公司结合媒体报道,逐项核实报道所称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如是,请详细披露相关事项的实际情况和最新进展,判断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说明该等事项对黄河金融及公司经营和业绩的具体影响,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如否,请公司针对性澄清,并督促黄河金融规范开展相关业务。

此前有媒体曾发布文章对万好万家旗下互金平台黄河金融提出质疑。主要疑问有以下几点:

1、万好万家为黄河金融投资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违反了《网贷监管暂行办法》中相关增信的规定?

2、2015年的成交额究竟是多少?

3、有逾期、无坏账的情况是否属实?

4、平台公布的履约险(商业综合责任险)可能无法对平台产品进行赔付?

万好万家对此回应表示:

1、万好万家认为,黄河金融与万好万家是两个独立的运营主体,且黄河金融项目资金流向清晰,不存在自融,故不认为构成增信行为。但是,如果监管部门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妥,也将要求黄河金融立即整改以符合监管要求。

2、万好万家此前公告中的黄河金融成交额与平台公布数据出现差异的原因是,黄河金融系统中对业务数据统计的口径不同产生的,不影响公司借款人或者投资人的实际权益。目前已经对统计程序进行了修改。

3、黄河金融在《2016年度平台运营报告》中,已经明确说明了上述“0坏账”的含义,即确有逾期,但已经由合作机构代偿,故投资人(即项目出借人)全部于项目到期日足额收回了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黄河金融”平台发布的借款项目,基本上均系由合作的小额贷款公司或担保公司等专业机构初审推荐,并经黄河金融复审后发布融资,同时,合作机构与黄河金融的合作协议中均明确对其推荐的借款项目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由合作机构垫付系各方履约的结果,故对投资人(即项目出借人)来说是“0坏账”,但实质确系合作机构代偿后的。

媒体报道后,公司也意识到上述“0坏账”的说法可能产生歧义,公司将要求“黄河金融”在后续运营中进一步增加透明度、增加宣传用语规范性,避免对公众造成误导。

4、媒体报道质疑平台上很多产品都不可能达成平台公布的“商业综合责任保险”。对此公司回应表示,“商业综合责任险”系就万好万家集团对前述借款协议保证函的履约能力进行的保险,不是针对黄河金融平台或者产品的保险。黄河金融从未宣传称对平台上的产品进行了投保。公司将敦促黄河金融进一步对投资人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明确上述保险的履约条件和程序,避免对用户造成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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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3
上交所发函万好万家 要求其逐项回复报道所称情况是否属实
3月10日,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好万家”)发布公告表示收到上海证交所向其发送的问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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