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保监局疑违规批设分支机构

3月1日讯,2月28日,财新网报道称山东保监局在2016年保监会113号文(《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实施之后的2017年1月5日公然准许前海人寿的两家支公司筹建或涉嫌违规,保监会也立刻作出回应,当天晚上,保监会官网即发布消息称将派出调查组赴山东调查核实个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批设情况,一旦发现存在违反监管规定情形的,将坚决予以纠正,若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由于保监会113号文中部分细则不够明确,目前各地保监局在具体的理解上并不统一。

据『慧保天下』获得的信息,而媒体报道中提到的前海人寿两家支公司的筹建申请很有可能是在113号文发布前即已经被山东保监局受理,,或正是因此,山东保监局对前海人寿的两家支公司筹建申请进了批复。

山东保监局违规批设分支机构?

由于113号文件当中部分细则不明,导致各地保监局在理解上并不统一,这或是导致山东监管局在2017年1月5日还批复同意前海人寿开设分支机构的原因所在。

2月28日,财新网称,山东保监局在2017年1月5日批复同意前海人寿两家支公司筹建或涉嫌违规,主要理由是,前海人寿2016年全年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在全年规模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低于30%,很有可能违背了保监会于2016年底发布的113号文件。对此,有接近监管的人士对『慧保天下』表示,

针对中短存续期业务所可能引发的风险,保监会先后于2016年的3月、9月以及12月发文严控中短存续期业务规模,其中,在12月30日发布的113号文中,更是明确一旦发现险企存在规定的违规行为将暂停其分支机构批设。113号文的部分规定如下:

三、保监会将加强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监管,引导人身保险公司合规经营和转型发展。对于积极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业务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将视情况批准其新设分支机构,支持、鼓励其规范健康发展。人身保险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年内不予批准其新设分支机构:

(一)发生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或重大风险;

(二)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被保监会给予行政处罚,或高管人员被保监会撤销任职资格;

(三)被保监会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

(四)上一年度受到保监会及各保监局给予的行政处罚合计达到3次(含)以上;

(五)上一年度发生非正常给付与退保事件;

(六)中短存续期产品季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季总规模保费收入比例高于50%;

(七)季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占当季规模保费收入比例低于30%。

四、自2017年1月1日起,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每月统计中短存续期产品相关数据,并于次月5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报送。

113号文在2016年最后一个工作日将要下班时分发布,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山东保监局于2017年1月5日批复同意前海人寿的两家支公司筹建。(文/慧保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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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1
山东保监局疑违规批设分支机构
保监会表示,将加强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监管,引导人身保险公司合规经营和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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