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位互金“舵手”解读网贷存管指引:霾过天晴,不走弯路

文|互金通讯社

2月24日讯,2月23日下午,银监会正式发布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称指引)。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负责人第一时间对此作出解读。小编在此整理了40位“舵手”的“指引”,一起来看看。

1.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网络借贷行业合规化发展进入快车道

银监会出台《指引》,可以防止客户资金被非法挪用,增进行业信誉等级,提振投资者信心。相较之前的征求意见稿,该正式稿进行了不少流程简化,可执行性更强,且重视用户的资金安全。同时,其把银行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免责”条款向前提到总则,有利于打消银行顾虑。可以预见,会有更多银行响应并加速推进网贷存管业务,网贷存管将会快速普及。近期各类监管办法紧密出台,并且相互配套,网络借贷行业合规化发展进入了快车道。

2.积木盒子CEO谢群:网贷资金存管比例低的现状有望改善

《指引》明确指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和获得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为网贷机构开展进行银行存管的前置条件。这样将帮助银行更好的辨别网贷机构合规性和安全性,降低银行开展网贷资金存管时的风险,进而提升银行开展网贷资金存管的积极性,从效果上改善当前网贷资金存管比例低的现象。

3.拍拍贷总裁胡宏辉:从根上避免了网贷机构“跑路”

《指引》将存管的范围明确扩大覆盖到网贷业务从发标、投标、流标、撤标、项目结束的全业务流程,使得用户在网贷平台上的资金得到全流程的监管和与平台银行账户的隔离,对于用户的资金安全得到极大地提升,杜绝了网贷机构在整个业务过程中能触碰和支配用户资金的可能,从根上避免了网贷机构“跑路”的可能。已经上线的存管,也要按照指引的要求作出整改。

4.宜信公司副总裁刘恬敏:指引落地凸显监管智慧

网贷平台如何有效防范风险一直是业内热议的话题。指引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重要配套政策,在落实网贷资金存管方面凸显了监管的智慧,对于规范行业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金融消费者而言,也能有效识别平台。

5.桔子理财总经理弓晨:大大提振投资人信心

从长远来看,《指引》厘清了存管人和托管人的权责,有利于打破商业银行在对接存管业务上对商誉风险的顾虑,尽快投入自身的系统开发和建设中,为合规网贷平台提供更多选择,也为资金存管提供更加优质服务,从而帮助全社会防范网贷资金挪用风险,并促进和规范网贷行业健康发展。鉴于此,《指引》会大大提振投资人的信心。

6.富友支付总裁吴伟:给网贷平台留下创新空间

《指引》并没有限制支付公司与银行合作,这其实对网络借贷平台来说是利好,同时,在《指引》中并没有限制账户模式,这也给网络借贷平台留下了一定的创新的空间。银行存管是网络借贷平台合规道路上第一要务,银行存管比较市场化,市面上也已经有了许多可供选择的方案,如今平台在政策落地,大门打开后,应该抓紧过渡期的时间窗口,尽快完成银行存管的签约和上线。

7.搜易贷CEO何捷:对存管提出更明确严格的“禁止动作”

《指引》的发布对存管提出了更明确更严格的“禁止动作”,这些规定都防范了资金存管中可能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将最大程度上保证存管资金的安全性。此外,《指引》还要求网贷信息中介机构需要较高的技术实力保障系统持续开发和安全运营。因此,对于投资人而言,其意义不仅是资金安全性的加强,更是在选择平台时多了一项有价值的重要参考。

8.PPmoney理财CEO胡新:避免多家银行共同存管引发混乱

《指引》明确商业银行为存管机构,并明确了其免责条款,银行也不承担任何形式的增信,如发生平台项目违约、虚假标等情况,银行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宣传中平台也不能以银行存管作为宣传和营销的噱头。这有利于鼓励更多银行加入存管队伍。此外,网贷机构只能选择唯一一家商业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这可以避免多家银行共同存管引发的混乱情况。

9.新联在线COO陈智诚:促进消费金融、现金贷大合规

《指引》中对于借款资料的要求,会给行业带来两个问题:一是P2P 平台相当于对存管银行完整开放借款人信息和资源,P2P 平台会担心银行抢客户;其次,对于消费金融、现金贷这类资产,一天数千笔甚至数万笔交易信息、资料、合同的传送,对于平台和银行的系统承载能力、传输能力、安全性等都是不低的要求,没有一定规模、一定技术能力的平台和银行难以承载,这就又成为了一大合规。

10.民生易贷CEO陶静远:投资人选择平台仍需综合考量

《指引》特别提到,商业银行不对网络借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运用风险,出借人须自行承担网络借贷投资责任和风险,即风险需要投资人自行承担。网贷资金在商业银行的存管主要是为了防止资金被不法平台挪用,但投资的风险还包括借款人无法偿还、平台的系统、账户安全等,投资人在选择平台的时候还是要基于网贷平台整体的风险控制能力、自己的风险偏好等综合考量。

11.金融工场董事长魏薇:第三方存管模式将面临整改

《指引》 的发布使网贷资金存管的操作性更为明确,同时其还明确了商业银行作为网贷存管的“唯一性”,第三方存管模式将面临整改。在不断出台的多份监管法规中,让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标签更为鲜明,彰显了监管层对网贷平台需要严守“信息中介”本质的要求,以有效保障投资者权益。

12.短融网总经理杨夏耘:平台不再“热脸贴冷屁股”

《指引》的出台,明确由商业银行为网络借贷机构提供资金存管服务,或将改变先前平台“热脸贴冷屁股”一厢情愿的现象;《存管指引》厘清了银行在网络借贷业务中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不需要给平台做信用背书,打消银行原有顾虑,预测未来会有更多商业银行加入到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中来。

13.中瑞财富CEO张巍薇:存管服务将更加专业优质

《指引》明确了存管银行的角色定位:“存管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有利于存管业务在银行中的大规模推进。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会有更多银行参与到互金存管业务中,存管服务也将更为专业、优质。

14.玖富创始人兼CEO孙雷:互金行业监管正在逐步落地

《指引》正式发布,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正在一步步落地、执行。此前,银监会表态要实施穿透式监管,强化法人监管和行为监管。此次《指引》的下发,已经表露了严治互联网金融风险,严控违规操作风险的监管意图。

15.和信贷CEO周歆明:行业间优胜劣汰、强者间角逐竞争趋势将更加激烈

《指引》对网贷行业存管业务的推进十分利好,但自网贷监管细则下发起行业马太效应已突显。在这个过程中,完成存管业务与转型的平台已先人一步,开始下一阶段的战略布局;相反,未上线或需要调整的平台将面临生死考验,行业间优胜劣汰和强者间角逐竞争趋势将更加激烈。

16.银客理财CEO郭新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又一个春天即将到来

《指引》从业务定义、操作流程、办理条件等方面,对网贷资金存管进行了全面的规定,也落实了很多细节,打消了银行顾虑,更加有助于规范的平台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可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近期监管政策密集出台,中央各地方照顾配合,可以看出监管层相信中国互联网金融能够有更好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又一个春天即将到来。

17.财路通联合创始人王崇羽:对接银行存管不是加分项和安全保障

对接银行存管是一个P2P平台应该完成的工作和必备的资质,而不是加分项和安全保障。《指引》发布后,我们应该按照规定执行,将精力从莫须有的营销手段中收回来,重点布局优质资产债券端,并在技术端不断发力,才是一个网络借贷公司应走的发展之路。一个P2P公司是否安全,合规运营,并不能单一通过是否已经对接银行存管来判定,应该结合资产端情况、风控模式、借贷审核流程、公司整体运营状况等因素综合进行考量。

18.火球理财CEO孟庆彪:第三方存管模式已完成历史使命

《指引》真正将网贷资金存管各环节中制度化,是监管落地的重要一步,会更进一步促进整个网贷行业走向规范化,也将更大程度促进行业优胜劣汰。银行存管,对于平台是一个门槛,也是一个监督。不管是从技术方面,还是平台资质方面,都有一定的要求。这就使得行业重新洗牌,有望获得修整。

19.网利宝CEO赵润龙:网贷合规化进入“最后的冲刺”

对于网贷行业而言,《指引》的落地无疑是一件利好,随之而来的必然是网贷等互联网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提速,配合相关监管办法,网贷行业合规化进程进入了“最后的冲刺”。不过,银行存管并不能解决网贷本身的经营风险,投资人在选择平台和项目时还需仔细甄别,不宜混淆存管的作用与价值。

20.易通贷CEO 康文:完成存管不代表能一直存活下去

《指引》明确了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的唯一性,同时强调了银行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有利于打消银行顾虑,推进存管的普及。毫无疑问,银行存管未来会成为合规平台的标配,但银行存管只能杜绝平台“自融”“资金池”等问题,无法弥补风控能力和经营能力的不足,所以即使完成合规的存管,也不代表平台一定能健康长久地发展下去。

21.信而富副总裁刘一民: 行业将朝向更加健康透明的方向发展

信而富已于今年1月正式上线银行资金存管系统。信而富在银行开立存管资金账户,用于缴存客户的交易资金。银行基于资金存管账户体系与资金管理系统为信而富提供综合资金和账务管理服务,主要包括网络借贷存管资金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信息披露、记账查询等业务。信而富与银行的资金存管模式基本符合《指引》相关规定,后续我们会根据细则对资金存管系统进行微调,做到完全符合细则要求。

22.铜掌柜副总裁金少策:留给平台的时间不多了

此次《指引》正式发布后,关于银行资金存管的细节已经明确,未来,预计银行推动资金存管的意愿将有明显提升,这对整个行业是个好事情。不过,随着监管细则规定的一年合规大限即将来临,留给平台的时间不多了。

23.有利网CEO吴逸然:披露标准给予平台个性化的执行空间

《指引》的发布,有效地将存管业务的各项业务标准明晰化,让网贷机构和银行更明确掌握资金存管业务操作性方向,有利推动行业存管工作的推进,也意味着平台的合规化进入最后冲刺时间。此外,指引还要求存管人定期向委托人和合同约定的对象提供资金存管报告,这将有利于外界更清楚掌握平台具体经营情况,实际业务过程中,不同平台资产类型不同,所以指引并未强求必须披露坏账逾期等数字,应该说指引给出的披露标准,既有助于信息披露,但又给出了平台个性化的执行空间。

24.佐助金服CEO王旭航:有望推动平台、银行、投资人实现三赢

《指引》明确了平台作为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使得平台在开展相关业务时有据可依。无论是平台合规性的加强,还是存管系统用户体验的提升,最终得益的当然是互金投资人。而大型银行介入银行存管业务,也能起到提振投资人信心的作用。因此,《指引》有望达到平台、银行、投资人三赢的作用。

25.中再融合伙人兼副总裁侯君:霾过天晴行业迎来一片艳阳天

《指引》有利于规范银行在资金存管上的操作,设置审查标准。但是,资金存管不是单方面的,银行需要提高技术实力,制定审查标准;平台需要做好前提条件,并配合银行去做,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披露,准备好接口。对于网贷行业来说,整治之下问题平台跑路,行业一片阴霾。《指引》的下发将推动平台更进一步落实存管,网贷可谓霾过天晴,将迎来一片艳阳天。

26.紫马财行CEO唐学庆:网贷行业“二八分化”逐渐达到历史峰值

《指引》明确存管人不应外包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进行资金账户开立等操作,可视为第三方联合存管模式确定不合规。目前很多平台开始进行直接存管的洽谈合作以及数据对接等工作,相信很快就会有部分平台陆续上线符合《指引》要求的存管合作。当然,银行存管合作也有门槛,不乏会有大部分平台因此退出网贷舞台,网贷行业的“二八分化”也将在此后逐渐达到历史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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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的出台对于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有里程碑的意义,同时必将会速行业洗牌。虽然文件关于存管的细则要求给了平台明确的指引,大家都知道向哪个方向去做,不走弯路。但是,银行直接存管相当于为行业设置了隐形的门槛,不仅是银行对于存管的P2P平台是设有资本金、运营状况等要求,平台本身想要做到真正合规的银行存管成本也会非常高。因此,相信很多中小平台会逐步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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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指引》的落地以及网贷《暂行办法》整改期的结束,优质平台得以留下,问题平台将逐渐退出舞台。存管人很明确地限定在了商业银行,也就是说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存管模式被明确地否定了。随着《指引》的正式实施,可以预见到,大量不合规平台或技术能力无法实现资金存管的平台将会退出,只有极少数优质平台有机会留下。

29.合力贷CEO 刘丰:存管在半年整改周期会更踏实落地

指引细则更细致规范了目前市场化运作背景下的存管业务如何开展:一方面,强调并坚持了网贷暂行办法中对平台(委托人)合规性的要求,并增加了不允许用存管银行做营销的内容。另一方面,弱化了银行(存管人)在运作存管业务上的“心理负担”,明确银行仅负责资金流及安全,不为平台担保。同时,细则对存量的存管也作出了合理安排。事实上,指引对支持银行开展存管业务,划分多方责权关系,合规化管理等方面,有着长足的意义,相信将市场化运作的商业行为模式下,银行存管在半年整改周期会更踏实落地,从资金流向逻辑上,做好风险把控。

30.金信网副总经理李玉维:互金风险整治步伐达到阶段性突破

自2016年以来,互金专项整治风声鹤唳,正常运营平台的数量不断下降,平台与存管银行彼此的“择偶”标准也一度攀升,这也是造成平台存管步伐艰难的重要原因。此次《指引》的下发,意味着互金风险整治步伐的阶段性突破。

31.九斗鱼CEO郭鹏:行业加速驶入合规、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除了明确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定义、各方职责及业务规范,《指引》还考虑到了风险防范。如强调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营销宣传。这为不良平台虚假、夸大宣传敲响了警钟,也提醒了投资人,不可轻信类似广告贸然投资。《指引》聚焦到了具体问题上,提出了更加细化的规则。这些制度互相作用,将推动行业加速驶入合规、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32.7分钟理财CEO罗元裳:最重要的作用是限制信托的通道业务

近期颁布的资管新规最重要的作用是针对信托的通道业务做了限制。券商资管和基金资管原来已经被限制了,现在信托业务也要被限制,要去通道化,也就是原来通道的表外业务要放到表内来管理,也包括银行的保本理财从原来的表外变成表内。此外,刚兑与否实质上是银行或机构信用的表现,与资管新规没有太多关系。

33.海投汇CEO李鲁一:资金存管是平台的标准配置

银行存管,对于信息中介平台的风控体系、技术系统都有严格的要求,能有助于风控安全的升级,能更有效的加强企业资金安全性,海投汇去年11月资金存管上线后,没有做大规模的市场推广,也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来宣传,我们团队,对于资金存管的理解,这是平台的标准配置,监管机构对于网络信息中介平台的基本要求,所以没有什么值得宣传,达标而已,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健康稳健的成长。

34.汇付天下高级副总裁兼汇付数据总裁穆海洁:推动网贷行业整体健康发展

《指引》的发布无疑将极大地推动网贷行业整体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投资人资金的安全保护,从根本上加强市场对网贷行业的信心。网贷平台在严格落实《指引》要求的前提下,要提供合规、高效的服务。同时,我们也有信心在6个月整改限期之内帮助合作的网贷平台与商业银行完成全面对接。

35.投哪网CEO吴显勇:打消投资人对平台自身的疑虑

《指引》正式出台是国内互联网金融迈向合规发展的关键性一步。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指引再次提高了网络借贷资金银行存管的门槛。从平台完成银行存管系统上线不足一成数据来看,这道硬性门槛对于很多小型平台来说或是不小的考验。目前银行对互金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相对谨慎,平台进行资金存管,银行方面还要考虑注册资本、股东背景、风控模式、团队金融从业背景、技术实力及业务量等因素。而投哪网一直走在行业合规发展的前列,去年就与广发银行进行合作,完成了第三方银行机构的资金存管,大大保障了用户资金的安全,打消投资人对平台自身的疑虑,让投资人更加放心投资。

36.广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副会长壹宝贷总经理罗浩杰:背书的不良现象被杜绝

从时间来看,网贷平台要在限期内完成全部的合规要求仍非常紧迫。很多提供存管服务的银行手头上都有大量网贷平台在排队,如果严格按照8·24《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所发布的1年期作为整改的截止时间,很多平台很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存管的监管要求。目前,在网贷圈,真正完成银行资金存管的网贷平台数量并不多,很多平台仅是与银行有口头协议或只签订存管意向书,就对外宣传有银行的资金存管。23日的《资金存管指引》出台后,监管层可以从法律法规的层面上杜绝网贷平台利用银行资金存管做品牌(虚假)宣传、信用背书的不良现象。

37.前海财富总裁吕胜云:完全彻底杜绝第三方非银行存管的可能性

存管人应对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履行安全保管责任,不应外包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进行资金账户开立、交易信息处理、交易密码验证等操作。第十四条委托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应指定唯一一家存管人作为资金存管机构。首先指引禁止代理机构开立资金账户,其实就是否认了联合存管的模式。同时,现在有部分平台虽然上线了银行存管,但是允许客户选择银行开户还是第三方存管开户,其实就是第三方非银存管和银行存管并存的现象,第十四条锁定存管只有一家,也就是完全彻底杜绝第三方非银行存管的可能性。

38.高搜易CEO陈康:“假存管”将无处遁形

P2P合规化路径时间轴再次被明确,规范了银行存管的流程,让网贷平台上线银行存管有章可循。每个出借人和借款人都有自己的账户,而不是说弄一个资金的大池子存管在银行即可。“假存管”将无处遁形。每个平台只能选择唯一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存管机构,并且不能利用存管银行的品牌做营销宣传;高搜易坚定响应和执行国家监管政策,目前正与银行就资金存管业务在紧锣密鼓的对接当中,只要银行态度明朗,存管业务会很快落实。

39.人人聚财创始人兼CEO许建文:有助各级网贷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的开展

广东省作为全国网贷机构的大省,除省会广州以外,东莞等众多地级市也是网贷机构的集中地,此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在省级部门职责之外,特别提出了分级管理这样的一个二级管理措施,有助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的网贷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的开展。人人聚财作为广东省网贷机构的一份子,将积极配合此细则的发布,进一步关注细则的落地。

40.信融财富首席信息官李斌:为商业银行开展存管业务留下空间

《指引》进一步细化了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只能是商业银行,相当于明确否定了之前的联合存管模式,但对于存管系统是否由存管人,即商业银行自主开发则不再提及,这为技术能力稍弱的商业银行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留下空间。进一步消除了商业银行对于开展网贷机构资金存管业务的顾虑,提升了商业银行对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兴趣,加大存管业务布局步伐,从而有利于更多信息流与资金流真实的网贷企业上线资金存管业务,使行业合规进程大幅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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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4
40位互金“舵手”解读网贷存管指引:霾过天晴,不走弯路
2月23日下午,银监会正式发布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称指引)。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负责人第一时间对此作出解读。小编在此整理了40位“舵手”的“指引”,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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