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内金融资产交易所主要开展如下三大类业务:第一类是基础资产交易业务,直接对金融国有资产、不良金融资产、私募股权、委托债权投资、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进行交易;第二类是资产收益权交易业务,不直接对基础金融资产交易,而是对存量金融资产以信托受益权、应收账款收益权、小贷资产收益权、融资租赁收益权、商业票据收益权等形式盘活;第三类是信息耦合业务,交易所在市场上发挥其中介职能,提供企业投融资信息,登记托管等服务。
从政策层面看,金融资产交易所业务的开展迫切需要监管给予发展空间。如果金融资产交易所不能正常发挥其资产交易的功能,那么其存在价值也必将大打折扣。
从行业发展层面看,金融资产交易所需要明确自身定位,集中资源在业务模式创新上寻求突破。具体而言,金融资产交易所将会有如下几大趋势:
1.区域性市场开始整合
2.“互联网技术+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催生新金融
3.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平台
4.盘活不良资产平台
5.供应链资产标准化平台
6.跨境投融资平台
5月22日晚上7点,新金融思想汇微信群举行了第二期主题交流会,特别邀请到招银前海金融首席研究员王朝阳做了一期关于金融资产交易所的昨天今天明天相关议题的分享会。以下内容为分享会实录摘要。
访问者(Q):新金融思想汇微信群成员
受访人(A):王朝阳(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首席研究员)
主持人提问环节
Q:金融资产交易所的“昨天”是怎样的呢?
A:首先介绍一下交易所的发展历程。金融资产交易所是为金融资产交易提供信息和场所的平台,本质上仍然是一种产权交易平台,其特殊之处在于交易品种是金融资产或从金融资产衍生而来的金融产品。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发展经历了迅速发展、清理整顿、创新发展等不同阶段。
(一)迅速发展阶段
自从2009年金融资产交易所的概念和形态推出以来,各地都开始积极推动当地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建设,并以此作为建设金融中心城市的重要举措。2010年,先后成立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北金所)和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天金所)。之后,地方性的金融资产交易所相继成立。国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基本上一省一个(甚至多个),由各地金融办直接监管。
(二)清理整顿阶段
由于缺乏规范管理,在交易场所设立和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问题日益突出,风险不断暴露,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鉴于此,201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随后各主要监管部门、全国各省份都发布了清理整顿各类交易所的通知和实施办法。经过清理整顿,一些违法违规的交易所被清除,交易所的各项业务得以规范。
(三)创新发展阶段
从国内金融监管的格局上看,一行三会监管下的银行、券商、基金、期货、信托是正统金融,消费金融、财务公司、金融租赁、私募资管等等作为正统金融的补充。各地金融办监管的各类地方要素交易平台可以施展的空间不大。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试图在严格的金融监管之下,闯出一条金融创新的路子。
Q:金融资产交易所的“今天”有哪些特点呢?
A:现阶段金融资产交易所行业呈现出以下显著特点:
(一)市场分散,地域界限明显
国内设立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初衷在于构建具有公信力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立真正的市场价格发现机制,为国有资产、非标资产的处置和转让提供新的渠道。然而,从目前国内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发展看,这一目标并未能全部实现。国内目前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基本上达到一省一个,经济发达地区甚至是一省多个、一地多个,地方割据的局面必然难以避免。
从企业公示信息系统查询得知,目前全国金融资产交易所及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30余家。具体表格数据如有需要,我们可以提供。(详见附件1)
(二)初始注册资本偏低,资本规模逐渐扩大
从目前披露的公开信息看,国内金融资产交易所初始注册资本普遍偏小,半数以上交易所注册资金在1亿元人民币左右,北金所成立之初的注册资本3.1亿元,是国内金融交易平台最高初始注册资本。然而,随着市场对盘活金融资产的巨大需求日益凸显,部分交易所开始增加注册资金,例如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在股东变更为平安集团后,注册资金由初始的7692.3万元人民币增资到10亿人民币。国内目前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的规模体量扩大的趋势,预示着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三)股东背景相似,国有资本占绝对多数
出于防止国有资本流失的考虑,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国有资本背景不可撼动,从国内目前主流金融资产交易所看,其股权通常掌握在交易所所在地的产权交易中心与当地大中型知名国有金融机构手中。这一情形是由于国内金融资产交易所设立条件严格而形成的。严格的设立条件使得交易所牌照成为稀缺品,民间资本只能等待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后,通过竞购交易所股权的方式获取交易所牌照。
(四)产品结构相似,但创新业务自由度较高
从产品结构和经营范围看,金融资产交易所主要从事国有股权、债权以及资产收益权等方面的交易,主要产品结构及业务模式类似。同时38号文明确叫停了交易所做市商、集中竞价、份额化交易等创新操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国内金融资产交易所创新发展的途径。但在目前的监管体系下,地方金融办往往与一行三会等现有的监管机构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规则、监管口径,可以说许多业务在一行三会等监管部门叫停前都具有较高的自由度。
(五)交易规模增长迅速,成长空间较大
尽管各金融资产交易所成立时间都不长,但交易规模均增速惊人。如平安集团对金融资产交易所更是充满信心,收购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今年1-4月交易规模已突破8000亿;在收购重庆金融交易所时,按照溢价240%的水平支付2.86亿元,并且承诺在2016年、2017年、2018年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规模分别达到5000亿元、1万亿元、2万亿元。
Q:金融资产交易所的业务范围和模式都有哪些呢?
A:金融资产交易机构的本质是为金融资产转让、交易的双方提供一个中介平台,具有降低信息不对称、提高交易效率的重要作用。目前,各大金融资产交易所着力于研究创新型金融产品,积极探索信贷、信托、保险、租赁、基金等金融资产的流转新方式。我们挑选整理了有代表性的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业务范围。如果有需要,我们可以提供。(详情附件2)
为了达到盘活金融资产,便利企业融资的目的,国内金融资产交易所主要开展如下三大类业务:第一类是基础资产交易业务,直接对金融国有资产、不良金融资产、私募股权、委托债权投资、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进行交易;第二类是资产收益权交易业务,不直接对基础金融资产交易,而是对存量金融资产以信托受益权、应收账款收益权、小贷资产收益权、融资租赁收益权、商业票据收益权等形式盘活;第三类是信息耦合业务,交易所在市场上发挥其中介职能,提供企业投融资信息,登记托管等服务。
(一)基础资产交易业务:
基础资产交易业务是金融资产交易所的本源业务,典型的基础资产交易业务有:
其一是委托债权投资业务。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客户先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将委托债权投资产品在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然后,银行通过发行针对该投资产品的理财产品向公众募集资金,募集完毕即在金融资产交易所摘牌,所筹集资金通过受托人账户投向融资方。
其二是不良资产处置业务。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在金融资产交易所平台挂牌,进行转让交易。不良金融资产包括不良债权类资产、股权或其他登记出资权益类资产、实物类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权益类资产以及以上两种或多种的组合资产包。
(二)资产收益权类交易业务
资产收益权类交易业务的标的资产通常为非标资产,从而充分展现了各金融资产交易所的金融创新,资产收益权类交易业务以小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为例。小额贷款资产收益权转让交易,是一种类资产证券化业务,小贷公司先打包其部分优质资产,再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平台向投资者转让小贷资产的部分收益权,从而获得资金以拓展自身的信贷业务规模。
(三)信息耦合业务
信息耦合业务,充分发挥了金融资产交易所的信息渠道优势,为交易双方提供中介服务。金融资产交易所的这类业务以票据业务为例。
在整个票据交易过程中,金融资产交易所利用网络平台做到了票据信息的整合、汇集、发布。各家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业务平台迅速发布,掌握票据交易信息。通过票据信息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增加信息流动,减少银行间交易成本,同时降低了银行因需要调整信贷额度而通过一些中介机构进行大规模的票据贴现(转贴现)操作所带来的巨大风险,同时还能有效的加快票据的市场流动性。
Q:金融资产交易所现阶段受到哪些监管政策的约束?
A:从政策层面看,金融资产交易所业务的开展迫切需要监管给予发展空间。关于地方交易场所的监管法规主要包括《证券法》、《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国办发〔2012〕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
1.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
2.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3.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
4.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5.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6.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设立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其他任何交易场所也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
Q:能展望一下金融资产交易所的“明天”么?
A:从行业发展层面看,金融资产交易所需要明确自身定位,集中资源在业务模式创新上寻求突破。具体而言,金融资产交易所将会有以下几个发展趋势:
1.区域性市场开始整合:
从市场监管意愿和发展规律来看,区域性的金融资产交易所将会加速整合,金融资产交易市场从分裂走向统一,是一个长期趋势。而区域性市场的整合方式,很可能是通过并购活动提高现有金融资产交易平台规模。如平安集团在取得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全部股权后,将其注册资本提高到10亿元,使其成为国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之最。现在平安又再次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将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收入囊中。可以预见,大型金融集团很可能复制平安的模式,先以收购多家金融资产交易所股权的方式,使各金融资产交易所在保留各自牌照的基础上,共同被一家金融集团控制,再通过注资等方式提高金融资产交易平台规模,由此形成统一的金融资产交易市场。
2.“互联网技术+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催生新金融:
各地金融资产交易所在互联网浪潮下,也纷纷推出自己的线上网站,但这些线上平台作用十分有限,通常仅仅定位于信息的发布和产品的介绍,交易和服务的信息化、数据化水平不高。
为了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金融资产交易所必须朝着“新金融”的目标努力:一是“互联网技术+金融资产交易所”将进一步促进金融创新,新的金融资产交易模式、新的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产品、新的产品解决方案将不断被发现和创新。二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为投资人匹配相应的资产,运用各种征信数据判断资产推荐机构、融资方的信用状况,解决投资人与融资方信息的不对称问题。三是丰富和完善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的生态系统,将市场上的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联系起来,通过参与主体的互通互联增强资产的流动性。
3.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平台:
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收紧的大趋势下,金融资产交易所由于有地方金融办的指导及背书,其金融创新更为灵活。
在目前的监管体系下,地方金融办往往与一行三会等现有的监管机构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规则、监管口径,可以说许多业务在一行三会等监管部门叫停前都具有较高的自由度。
4.盘活不良资产平台:
目前,商业银行除了通过清收、重组、核销外,主要依靠向华融、东方、信达和长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转让的方式来处置不良资产。在国内银行业不良资产持续增长的背景下,需要新的渠道化解银行新增不良资产。金融资产交易所将分享不良资产处置的巨大市场机遇:一是对于银行不良业务而言,仅四大资产公司能消化的业务有限,地方金融交易场所可以成为盘活不良资产的新的平台。二是金融资产交易所互联网平台建成后,“互联网+”模式所特有的快速“价值发现”和“市场发现”功能,将为错配的不良资产进行二度配置,从而重新发现其价值。
5.供应链资产标准化平台:
国内供应链金融市场前景广阔,目前已经超过10万亿元,预计2020年将达到15万亿元的规模。金融资产交易所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介入其中:一是可以围绕核心产业内的大型企业,以上市公司、大型央企为对象,通过整合金融生态圈资源,衍生出以私募基金、不良资产处置及消费金融等业务模块的金融资产供应链平台。二是可以通过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对接各大保理公司及中小企业,将保理公司及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证券化后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实现应收账款标准化,成为深交所、上交所及银行间市场之外的场外ABS交易场所。三是交易所未来可在“平台+管理”的多元化服务上发力。平台可直接接触与核心企业交易的上下游产业集群,获取真实的贸易数据、资金流动等大数据信息,有助于增强风控的时效性。
6.跨境投融资平台:
国际经济一体化是大趋势,随着人民币加入SDR,国际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12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自贸试验区内要素市场设立跨境电子交易和资金结算平台,向自贸试验区和境外投资者提供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的金融要素交易服务”,意味着自贸区内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从可以申请跨境交易资格。
群成员互动环节
Q:在已经存在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情况下,地方金融交易所为什么还需要开展不良贷款转让业务?
A:一是对于银行不良业务而言,仅四大资产公司能消化的业务优先,地方金融交易场所可以成为盘活不良资产的新的平台。二是金融资产交易所互联网平台建成后,“互联网+”模式所特有的快速“价值发现”和“市场发现”功能,将为错配的不良资产进行二度配置,从而重新发现其价值。
Q:目前国内金融资产交易所主要收入来源于哪块业务?
A:单纯平台的收入主要来源服务费和财务顾问费。
Q:目前金融资产交易所开展业务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障碍是什么呢?
A:目前单纯做B2B的交易所,衡量的主要指标就是交易规模,前期交易规模没有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地方交易所会在资源拓展上面临一些困难。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做平台本身不承担风险,但是在国内刚性兑付的潜规则下,平台不得不承担风险。
Q:刚才提到供应链金融,这块具体如何交易?
A:供应链金融应该是目前资产荒大背景下最容易抓住的优质资产,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一种是类保理模式;二是与保理公司合作;三是将应收账款进行私募性质的资产证券化。
Q:盘活不良资产有案例吗?
A:有。现在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正在进行这方面的业务。
Q:国内金融资产交易所似乎与欧美交易模式不同,欧美没有很多家金融交易平台。而且资产标识有CUSIP和ISIN,不知国内是否有推进统一的资产标识号系统?
A:现在还没有。其实国内多家金融资产交易所可以形成联盟,统一推进资产标识标准化进程的完善,并实现地域资源互补,监管政策集中突破。
Q:目前国内场外交易所的股东以民营和地方国资为主,将来会不会出现中央政府通过一些制度化的措施,收编那些有市场前景的业务?比如早年中国银联覆盖深圳银联,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覆盖深圳RTGS系统。
A:个人认为大监管趋势下,收编是很有可能的。在中国特色金融监管的背景下,民营背景的官方交易所缺乏资源的困境将日益凸显。即便如此,场外交易所的市场空间依然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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