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家基金公司股权扎堆变更 符合监管规范为主因

文丨北京商报

12月30日讯,今年基金公司变更股权事宜频繁,证监会近期发布的《基金机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及审核情况公示》显示,截至12月23日,今年公募基金公司申报变更5%以上股权和实际控制人的数量新增15家,目前共有18家基金公司排队等候监管审批。

年末,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相继于12月向证监会递交了变更5%以上股权和实际控制人的申请材料。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年内新增的15家基金公司中,包括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5家基金公司递交的申请材料通过受理环节审批,目前进入监管审查阶段。

具体来看,年内新增的15家基金公司中,既有老牌基金公司华安基金、金鹰基金等,也不乏新基金公司,如泓德基金、嘉合基金等,较往年来说申请股权和实际控制人变动的基金公司出现增多频繁的趋势。

对于基金公司股权变更的原因,盈码基金研究员杨晓晴表示,造成基金公司股权变更的因素较多,如为吸引和激励优秀投研人员及高管对员工实行股权激励、公司正常的控股权转移等。

北京一位信托系公募人士就表示,公司的股权变更主要是为了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为了激励公司核心投研人员和高管,未来公司将推出中高层以上人员的持股安排,这次上报的股权变更申请主要是落实这个计划。

今年申请股权变动的基金公司明显增多,也与近期监管层公布的“基金子公司新规”不无关系。事实上,12月初正式公布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对基金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净资本、股东资格等多项指标明确提出具体要求。具体来看,在净资本方面,新规要求基金子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不得低于负债的20%,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并给予18个月的过渡期。在股东资格方面,新规强化了基金管理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要求,要求基金公司对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不低于51%。

杨晓晴指出,目前不少基金子公司不符合新规中基金公司对子公司持股权比例不低于51%的要求,而基金公司自身实力有限,为了不收缩子公司业务,就需要股东帮忙增资,这便意味着基金公司需增资扩股以满足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多项指标要求,符合监管规范成为近期公募基金增资扩股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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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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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北京商报12月30日讯,今年基金公司变更股权事宜频繁,证监会近期发布的《基金机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及审核情况公示》显示,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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