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上海证券报 周鹏峰 陈羽
12月29日讯,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日前在“2016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发言时,将信托业务初步归纳为债权信托、股权信托等八大类,并明确下一步监管部门要研究各类业务风险点以及管控各类风险的工具,控制好信托公司各类业务风险,帮助信托公司“甩掉影子银行的帽子”,并明确这也是监管整治防范影子银行风险的基本思路。
“不少人总认为信托业没有自己的业务领域,一出门就踩黄线、碰红线,一进入市场就超业务范围,一开展业务就是在监管套利,一展业就说是侵害了谁的利益,那信托业自己的业务范围在哪?”杨家才说,银监会组织监管人员和信托公司进行了研究及初步归纳,主要从信托资金运用端来把信托业务分为八大类:
一是债权信托,也即融资类信托,目前信托公司做得最多的业务。杨家才说,该类信托突出的风险是信用风险,信托公司可能出现超过计提损失准备的风险,要用资本来对冲、稀释,这是信托公司需要上市补充资本金的原因,对该类业务监管的重点是资产质量损失准备、净资本比例。
二是股权信托,指投资非上市的各类企业法人,该类信托的风险在于被投公司的成长性风险。对于该类信托,监管要管的是名股实债、假股真债、期限错配以及信用转换。
“目前,股权信托做得也比较多,但是做得还不够。”杨家才说投资股权有一点障碍,比如发行一个信托计划去投资股权,由于受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的限制,无法实现IPO上市,“这个事情我们也在跟证监会一起研究”。
为规避这个障碍,杨家才建议做股权信托时要尽量做单一信托,做集合信托则尽量人数少一点,同时主张信托公司成立股权投资专业子公司。
“对于一个客户可以把债权信托、股权信托合起来做,既有投行思维,也有银行思维,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投贷联动。”杨家才说,监管部门也主张并支持信托公司积极参与投贷联动与债转股。
三是标品信托,其投资标的是可分割、可变卖、可在公开市场流通的有价证券,包括国债、期货、股票、金融衍生产品等,标品信托的风险主要是市场风险,对其监管的重点应该是业务团队是否合格以及合同约定是否合法。
“要监管单一标品的集中度,不要买股票买成一股独大了,在单只股票、单只债券、单只衍生产品里,一个产品的投资份额不要超过一定比例。”杨家才说,对该类信托产品监管部门要制定一系列规则,包括销售如何进行信息披露。
四是同业信托,即资金来源或运用在同业的信托产品,该类业务风险主要是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
杨家才说,该类业务交易对手一定要是持牌的金融机构,今后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商业银行合作的相关业务都应归入同业业务,也可以讨论通道业务是否可以归入其中,以解决通道业务五花八门及其监管套利的问题。另外,既然是同业信托,就要遵守同业业务规则,全部纳入监管视野,由交易对手的主监管部门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穿透监管。
五是财产信托,该类信托财产主要是财产权,可以是住宅、土地等不动产,也可以是知识产权、字画艺术品等,该类业务风险主要在于签署信托协议时的法律风险。
“现在我国财富积累已经达到一定程度,怎么样把财产代际传承、隔代传承下去,信托要在其中发挥很大作用。”杨家才说财产信托真正能做的事情太多,但现在做得太少,主因为缺乏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类为资产证券化,风险主要是产品设计缺陷问题以及清算风险,杨家才说,下一步要针对这些风险建立管理制度和监管规则,防止风险藏匿、延后和外溢。国务院提出继续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杨家才说,对于信托公司来说,市场空间相当大,“信托公司要努力做”。
第七大类为公益(慈善)信托,主要风险在挪用,监管重点也在防挪用和占用。第八大类为事务信托。
杨家才说,信托公司面对一个客户可以八大业务组合去做,“出去一把抓,回来再分家”。另据其披露,目前信托业保障基金有大约900亿左右的规模,年底可能达到1000亿,并提出信托业保障基金的费率可以实时进行调整,使其成为调节各类业务结构的重要工具,比如一定时期通道业务做得太多,就可以将通道业务费率向上调整。杨家才还透露,目前《信托公司条例》的制订也在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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