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平台信披无一合格 越是核心数据越是藏得深

10月28日,“史上最严”网贷信披标准出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定义并规范了96项信息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共65项、鼓励性披露指标共31项。不过《金证券》记者发现,即使出台了详尽的信披标准,大部分平台对于一些敏感信息还是选择不披露。第三方机构盈灿咨询近期抽取的50家样本平台信息显示,无一平台信息透明度完全合格。

调查显示,样本会员单位的整体信息透明度令人担忧,披露指标最多的1家平台也仅披露了65项指标,占全部指标项数的三分之二,而最差的1家平台只披露了19项指标,不及全部指标项数的五分之一。多数平台披露项数在30-49项之间,50家平台平均披露项数为40.52项,不到全部指标项数的一半。

盈灿咨询研究员王迪枫表示,越是涉及核心数据和合规运营的指标,披露平台数越少,在限额管理等指标上更是全军覆灭;而平台对于交易规模、融资情况等有利于宣传自身实力的指标,披露积极性相对较高。

比如《标准》要求P2P网贷平台至少应披露8项平台运营信息,并且至少按月更新,包括:交易总额、交易总笔数、融资人总数、投资人总数、待偿金额、逾期金额、项目逾期率、金额逾期率。不过《金证券》记者发现,在这8项指标中,交易总额作为展示平台实力的一部分,是平台最常披露的指标,除此之外,其他指标披露平台数均不足三分之一。其中,投资人较为关心的逾期金额、项目逾期率、金额逾期率等3项指标更是分别只有8家、6家、10家平台进行了披露。

关联公司之间的金融合作最为隐蔽,尤其是与主要股东的关联交易和关联合作更是监管的难点。《标准》要求P2P网贷平台至少应披露3项从业机构治理信息,包括:平台组织架构、实际控制人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名单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然而在50家样本会员单位中,仅有16%的平台披露了全部3项内容,同时有多达28%的平台未披露任何一项机构治理信息。那些披露了1项、2项的平台,多数都选择披露了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而股东名单则少有公示。

王迪枫对《金证券》记者表示,信息作为P2P网络借贷市场最有价值的资源,必须全面、真实和准确地进行披露,才能让投资者做出正确的判断。目前平台的实际情况距离《标准》要求尚有较大差距,未来应当做到应披露都披露,可披露多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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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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