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践行“风险管理全覆盖” 券商监管新思路浮出水面

导语:证券行业将继续向“风险管理全覆盖”目标推进,包括建立首席风险官制度在内的一系列风控配套指引即将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常态化风险压力测试机制工作方案也已研究形成。

11月23日讯 据上海证券报消息,明年起,7家证券公司将作为首批试点启动并表风险管理工作,将境内外子公司纳入风控指标报送范围。

下一阶段证券公司监管重点包括:全面规范资管业务运作,强化投行业务内部管控;完善异常交易监督机制;强化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等。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下称《风控办法》)实施已近两个月,由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四大核心指标构建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进入证券公司经营管理实践。上海证券报记者从权威部门获得的监测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证券行业上述四项风控指标分别为258%、29%、245%和141%,均符合并全面优于监管标准。

这不仅意味着券商风险管理进一步向纵深发展,也意味着,在综合考虑表内外资产、境内外子(孙)公司并大幅提高风控要求的背景下,证券行业的发展稳定性和资本安全性仍然较为扎实。

按照监管部门的工作规划,证券行业将继续向“风险管理全覆盖”目标推进,包括建立首席风险官制度在内的一系列风控配套指引即将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常态化风险压力测试机制工作方案也已研究形成。明年起,7家证券公司将作为首批试点启动并表风险管理工作,将境内外子公司纳入风控指标报送范围。

风控指标体系调整为果,证券公司监管思路的转变是其根本动因。

证监会相关人士近期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表示,新的风控要求是根据行业经营实际作出的监管应对举措,证监会对证券行业的监管思路将在“通过控制规模实现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强调风险水平与风险管理能力相匹配”深化,在风控有效、合规运营、资本充足的基础上,支持证券公司创新发展,推进国际化经营,不断做优做强。

新风控体系试水

截至10月底,证券公司整体风险覆盖率258%,资本杠杆率29%,流动性覆盖率245%,净稳定资金率141%,均符合并全面优于监管标准。

测算不达标的资管子公司,通过补充资本、压缩规模、改善结构,增加长期资金来源等措施确保从10月起持续达标。

《风控办法》6月正式发布,并于10月1日起实施。《风控办法》构建了以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率为核心的风控指标体系,进一步体现了以风险为导向的监管理念。

具体而言,四个核心指标中的“风险覆盖率”指标用以衡量净资本对业务风险的覆盖程度,类似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保险的偿付能力指标;“资本杠杆率”指标用以约束证券公司的杠杆水平,并将表外资产纳入计算范围,使证券公司的表内外资产全部纳入杠杆控制,更全面地反映杠杆水平;“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率”均属于流动性指标,前者衡量30天内的短期流动性风险,后者衡量中长期流动性风险。

“新的券商风控指标体系综合借鉴了既往监管经验、其他金融行业的要求,以及国际监管标准,充分考虑了国内资本市场发展阶段的特点,在部分指标要求上有所提高。”证监会相关人士介绍。

例如,在流动性监管方面,欧盟(巴塞尔III)预期在2018年开始实施监测长期流动性水平的净稳定资金率指标;在杠杆控制方面,《风控办法》要求券商资本杠杆率监管标准不低于8%,高于欧盟(巴塞尔III)3%及我国银行业4%的要求;在资本充足性方面,《风控办法》要求对非流动性资产从高适用扣减比例,对房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均按100%扣减。

《风控办法》6月中旬正式发布,同时作出过渡期安排,明确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来自权威部门的最新测算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我国证券行业上述四项核心风控指标的整体水平分别为258%、29%、245%、141%,全面高于监管指标要求。

上证报记者了解到,为及时评估和应对新规实施对行业的影响,证监会要求证券公司从7月起按照新的风控指标要求报送测算表。对个别测算不达标的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督导其通过补充资本、压缩规模、改善结构,以及增加长期资金来源等措施,保证风控指标从10月起持续达标。

前述人士表示,根据测算风险覆盖率不达标的资管子公司有8家,证监会已要求其通过由母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等方式补充资本。目前来看,这些公司已基本达标。

证券行业步入“风险管理全覆盖”时代

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边界从表内扩展至表外,从单纯的母公司风控扩展为一个包括了所有子(孙)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系统。

2017年起首批7家证券公司启动并表监管试点,试点券商明年起按并表要求建立完善覆盖境内外全部母子公司风险敞口的评估、监测体系,并尝试按季度报送全面风险监管报表。

国内证券公司朝向国际一流投行目标前进的过程中,全面管控自身风险显然是券商必须扎实练好的内功之一。

《风控办法》实施后,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边界从表内扩展至表外,从单纯的母公司风控扩展为一个包括了所有子(孙)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系统。

“实现全面风险管理,关键是建立一套风险管理体系,将各类业务、母子(孙)公司纳入统筹考虑,同时证券公司的技术系统、专业人员配备也要跟上。专业的岗位需要符合资质的专业人士,包括熟悉法律的合规人员、熟悉量化分析的风险控制人员等等。”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监管部门将从2017年起启动并表监管试点。要求试点公司从明年起按照并表要求逐步建立完善覆盖境内外全部母子公司风险敞口的评估、监测体系,并尝试按季度向证监会报送全面风险监管报表,在此基础上,试点用内部模型法等风险计量高级方法计量、评估证券公司风险。

上证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首批开展并表监管试点的证券公司共7家,这些公司都具有子公司较多、业务范围较广、风险管理实践较好等特点。在7家试点的基础上,并表监管试点范围可能逐步扩大。

另外,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正在修订完善作为《风控办法》配套规则的4项自律规则,即《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指引(试行)》。

这些自律规则对证券公司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出了更细化、操作性更强的要求,其中一大看点在于明确券商首席风险官的资质要求。上证报记者了解到,中证协正在修订的《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中,将设专章提出对首席风险官的履职条件和任职要求,包括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工作履历中的风险管理经验等。

2007年券商综治收官后,证券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增设合规总监,行业合规建设水平因此获得了持续提升。事实上,主动设置首席风险官,将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双岗分立,也已逐渐成为证券公司的自主选择。此次通过自律监管规定明确的首席风险官制度,将成为推进券商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

多层次压力测试为机构经营拉起“预警线”

证监会研究形成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常态化风险压力测试机制工作方案,要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按不少于每季度一次的频率自行开展压力测试,同时证监会机构部牵头,按照每半年一次的频率组织统一情景压力测试。

压力测试机制不仅适用于证券公司,基金、期货等经营机构也都包括在内,未来压力测试这一工具会越来越多地运用于监管实际。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压力测试得到各国监管部门重视,日益成为衡量特定行业抗压能力的重要工具。我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指标体系改革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完善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机制,审慎评估证券公司承受风险的能力。

层次丰富的压力测试机制,为证券公司经营拉起了“预警线”。

证监会相关人士介绍,近年来,证监会逐步启动对券商的压力测试工作,并根据具体实践不断完善压力测试机制,要求证券公司合理设定压力测试的轻度、中度、重度压力情境,审慎评估证券公司承受各类风险的综合能力。

同时,还通过开展反向压力测试,评估公司在满足监管标准的前提下开展业务规模的上限、负债规模上限,识别证券公司可能面临的重要风险点。

近期,在汲取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证监会进一步研究形成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常态化风险压力测试机制的工作方案,要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按每季度至少一次的频率自行开展压力测试,并将测试结果报送所在辖区证监局。测试结果发现风险隐患时,证监局应当督促经营机构予以整改。同时,证监会机构部牵头,按照每半年一次的频率组织统一情景压力测试。

该人士还提到,压力测试机制不仅适用于证券公司,基金、期货等经营机构也都包括在内,未来压力测试这一工具会越来越多地运用于监管实际。

券商监管新思路浮出水面

新的风控要求是依据行业经营实际作出的监管应对举措,尽管风险管理要求全面趋严,其背后的政策用意并不是管控和限制行业发展。

证监会对证券行业的监管思路将在“通过控制规模实现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强调风险水平与风险管理能力相匹配”深化。

《风控办法》中的各项规定一以贯之地体现了证监会当前“依法、从严、全面”的总体监管要求,强调业务发展与风险管控能力匹配,在具备足够风险管理能力及资本支撑的基础上支持证券公司规范和创新发展。

出于审慎监管和防范风险外溢考虑,新《风控办法》对证券公司的资本监管在指标、标准、计算口径等方面提出了更全面、严格的要求。这尤其体现在将另类直投、私募等非证券类子公司的资管业务纳入特定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范围;以及引入资本杠杆率,将利率互换、股票期权等表外业务纳入风控体系等两方面。

尽管风险管理要求全面趋严,其背后的政策用意却不是管控和限制行业发展。

“我国证券行业当前的规模、体量、业务复杂程度,以及风险的种类和复杂程度已是今非昔比。”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过去国内券商业务较为简单,经纪业务占比较高,如今的证券公司逐步向综合投资银行发展,既是服务中介也是资本中介,流动性风险成为最需要关注的风险。而随着券商业务链的不断延长,其风险类型也从较为单纯的操作风险扩充至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

新的风控要求正是依据行业经营实际作出的监管应对举措。由于标准调整时充分考虑了券商业务发展的需要,当前行业整体测算水平远高于监管要求,实际运行中也不会因为指标趋严而限制业务,规范将与发展同步并举。

风控指标体系调整为果,证券公司监管思路的转变是其根本动因。

该人士进一步解释,证监会对证券行业的监管思路将在“通过控制规模实现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强调风险水平与风险管理能力相匹配”深化,在风控有效、合规运营、资本充足的基础上,支持证券公司创新发展,推进国际化经营,不断做优做强。

上证报记者了解到,在上述监管新思路的统领下,下一阶段的证券公司监管重点将包括:督导全行业梳理业务及组织架构,尽快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全部业务、所有子公司纳入风控合规体系,通过完备有效的合规及风控机制形成公司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能力;全面规范资管业务运作,强化投行业务内部管控,控制金融杠杆水平,回归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核心目标;完善异常交易监督机制,优化客户信息的持续更新机制,发挥券商资本市场“守门人”作用;进一步强化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加大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在推进上面几项重点工作的同时,证监会还将继续深化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积极支持行业创新发展和培育核心竞争力,鼓励证券行业在良性竞争中产生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投资银行,进一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和“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能力。

券业风控升级拉开帷幕 首批券商入围并表风险管理试点

今年10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下称《风控办法》)正式实施。明年年初,首批7家试点券商将开始实施并表风险管理试点。国内券商行业正在有条不紊地跟上风险管理体系“升级换代”的大势,从各项业务环节入手,建立确保风险水平与风险管理能力相匹配的风控体系。

风控体系“换代”正当其时

受访券商高管普遍认为,过去几年来,证券行业盈利模式从普遍以通道业务为主,正在转向资本中介业务,业务产品和组织架构越来越多元,相应风险类型也开始变得复杂。在这样行业背景下,以《风控办法》正式实施为里程碑的证券行业风险管理体系“升级换代”正当其时。

国泰君安副总裁、首席风险官刘桂芳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证券公司的业务性质导致其面临的不确定性及对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均十分显著,具有充足的资本既是消化吸收风险的需要,也有助于树立公众对金融中介的信心。随着证券公司组织架构、业务产品越来越多元化,相关风险类型日趋复杂,原有风险控制指标制度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风险管理的需要。为保持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中国证监会修改颁布了新风控管理办法,建立了以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为核心指标的风控指标体系,提升了风险控制指标的持续有效性,促进了证券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光大证券首席风险官王勇给出了以下几组数据,可以对比观察出证券公司近年来的业务发展正对券商风控提出更高、更复杂的要求。在信用业务方面,券商信用业务自2010年从无到有,直至2015年6月达到最高峰2.3万亿,占证券公司自有资产4.7万亿的49%,尽管2015年7月后市场回落,目前仍占证券公司自有资产的30%左右。同时,资管业务更是突飞猛进,2016年三季度末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受托资金规模15.77万亿,而5年前该数据仅为2486.73亿。此外,场外衍生品开始发展,2016年7月末未了结的场外初始名义本金已达4456亿。

王勇表示,上述这些变化确实对券商的风险计量与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与变化,也强化了风控指标管理体系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新办法推动券商创新风控手段

《风控办法》构建的风控指标体系以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率为核心。对于这一全新的风控指标体系,受访券商人士普遍表示,新的指标体系修订是合理的,并与当前经济形势与行业背景相吻合。

王勇就表示,风控管理办法改进了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将净资本区分为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将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统一纳入风险资本准备计算,不再重复扣减净资本。将按业务类型计算整体风险资本准备调整为按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类型分别计算,提升资本质量和风险计量的针对性。受此影响,风险覆盖率指标数据较原口径有较大降低,更能有效反映券商业务风险实质,提高了该指标的完备性和有效性。

同时,原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中有净资产比负债、净资本比负债两个杠杆控制指标,新风控管理办法中优化为一个资本杠杆率指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并设定不低于8%的监管要求。新老杠杆率指标的主要差异在于资产规模中增加了表外业务、担保等表外资产规模,同时将净资产剔除了资产的风险调整,借入的长期负债调整为核心净资本,进一步提高了资产质量要求,更有效地控制杠杆水平。

为了适应新体系提出的新要求,证券公司正在积极对现有内部风控体系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国泰君安方面告诉记者,新办法的核心理念已与巴塞尔资本监管体系趋同,巴塞尔资本监管体系下对各类风险资本计量可使用的方法有明确规定,此次新办法中也明确提出“证券公司可以采取内部模型法等风险计量高级方法计算风险资本准备”,以此为契机,国泰君安着手提升现有的风险计量方法和手段,年内已启动信用风险内评体系建设项目和市场风险系统优化项目,为未来各类高级风险计量方法的应用提前布局。

同时,国泰君安已将流动性风控指标纳入每日监控体系。本次修订将流动性覆盖率(LCR)和净稳定资金率(NSFR)两项指标由行业自律规则上升到证监会部门规章层面,体现了监管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重视。国泰君安已将LCR和NSFR两项指标纳入每日监控体系,并将流动性风控指标作为衡量公司流动性风险的重要参考依据,更加重视对融资结构和期限的合理安排,对到期债务实行精细化管理,以确保指标的相对稳定。

事实上,针对新体系中提出的一些具体要求,证券公司原有的管理机制并不能有效监控、满足,这就要求证券公司加大创新力度,改革工作流程。

譬如,招商证券针对本次新增的非权益类证券集中度指标涉及的同一证券多部门投资时的限额管理问题,建立了非权益类证券投资的分类额度管控机制,采用指标分解、系统控制、明确主办部门、建立部门间协调沟通和部门内部控制等多种方式,实现了有效管理。

在新风控办法实施之下,“券商风险管理工作正在从合规管理为主向全面风险管理升级、从定性分析为主向定量管理升级、从单一项目审核及监控为主向总量控制及规模管理升级、从手工操作为主向系统及信息化管理升级等方面转变。”招商证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邓晓力表示。

探索风控指标并表监管

推进并表监管是此次证券公司风控体系升级中的一项重点工作。《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强调,证券公司应当将所有子公司以及比照子公司管理的各类孙公司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分支机构风险管理,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按照此项要求,监管部门首批试点确定了子公司较多、业务范围较广、风险管理实践较好的7家公司实施并表监管试点,包括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国信证券、招商证券等。

邓晓力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并表监管是对金融集团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在证券行业集团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下,对大型集团化经营的证券公司进行并表监管势在必行。招商证券已成立多家子公司,在海外市场的拓展也颇具成效,同时公司采用了经济资本等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始终坚持全口径、跨市场的总部集中风险管理机制,因此主动申请参与并表监管试点工作,希望借此机会进一步完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支持行业并表监管规则的制定。

邓晓力同时介绍,新办法中明确提出“证券公司可以采取内部模型法等风险计量高级方法计算风险资本准备”,内部模型法的实施将成为监管精细化的重点方向。招商证券目前在内部经济资本管理中已经能够通过内部模型来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也希望在参与并表试点中推动内部模型法在监管资本计量中的应用,在准确计量券商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券商资本使用效率。

国泰君安方面则表示,正以并表监管为抓手,加强对集团内各子(孙)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统一管理,提升集团内部风险管理能力。公司在各分支机构已设立一线风控人员,并修订分支机构一线合规与风控管理办法,对分支机构一线风控工作的管理布局、权限职责、人员匹配提出了明确要求,以制度形式保障一线风控职责的落地和工作实效。

大量开展定向资管、结构化产品等业务的券商资管子公司是加强券商子(孙)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同时也是难点之一。针对资管业务中结构化集合资管业务、投资非标资产的定向及其他定向资管计划,新风控管理办法分别按照1%、0.9%及0.5%的标准计提特定风险资本准备。

国泰君安副总裁、首席风险官刘桂芳表示,从资本消耗和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角度出发,本次修订对资管业务规划必将造成深远影响。对券商资管业务来讲,要真正着重资产管理的实质,提高核心竞争力。

刘桂芳表示,粗放型规模扩张的时代已经过去,通道业务对于券商资管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及收入结构优化影响甚微,随着投资者资产配置需求上升,主动管理类产品应是券商资管发展的主要方向。尤其是在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提高的背景下,投资人资产配置需求日趋多元化,大资管领域竞争日趋激烈。银行、信托、基金、互联网金融等各类机构,不断用金融创新来满足投资人不同风险偏好和资产配置的需求。优秀的券商资管公司,应该持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发挥优秀的投研能力,努力打造能够适应激烈竞争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16-11-23
证券业践行“风险管理全覆盖” 券商监管新思路浮出水面
导语:证券行业将继续向风险管理全覆盖目标推进,包括建立首席风险官制度在内的一系列风控配套指引即将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常态化风险压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