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银行积极发力 超210家平台开启资金存管

今年8月份,银监会联合公安部等部委共同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资金存管机构对出借人与借款人开立和使用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和监督,并根据合同约定,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进行存管、划付、核算和监督。

根据网贷天眼相关数据显示,截至10月20日,目前已有民生银行、华兴银行、江西银行、恒丰银行、徽商银行等37家银行布局P2P网贷平台资金存管业务,超过210家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了资金存管协议,签约率约占1978家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10.76%。此前,第三方机构融360发布的《P2P 资金银行存管分析报告》也显示,截至10月1日,国内网贷平台与银行签约存管协议实际完成系统对接的已有95家。

中小银行态度积极

最新数据显示,参与网贷资金存管的银行已经达到了37家,对接3家以上网贷平台的银行共有7家,分别为恒丰银行、民生银行、华兴银行、江西银行、徽商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其中,恒丰银行对接22家网贷平台,华兴银行对接19家网贷平台,江西银行对接15家网贷平台,分别位列前三位。

在国有大行中,只有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参与此项业务,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分别对接了一家位于山东的网贷平台,农业银行则对接了一家四川地区的网贷平台,其他两家国有银行则尚未参与。

根据本报记者统计,在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中,有超过一半的银行为城商行或者农商行,而在实际完成对接的网贷平台中,也有将近七成是与城商行或农商行对接。

某网贷平台分析师认为,目前对于P2P网贷接入银行存管还没明确门槛,但银行也会对平台的股东背景、业务情况等进行考量。越是大的银行越有声誉和安全顾虑,他们面对P2P提出的合作需求多持谨慎观望态度。而规模较小的城商行恰恰与之相反,它们更为灵活,风险和收益更匹配,为了满足自身的多元化发展需求,其与P2P网贷展开合作时并没有过高的要求。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城商行成为逐鹿P2P网贷平台重要力量的原因是出于战略上的考量,为了拓展旗下多元化业务。此外,P2P网贷平台属于朝阳产业,发展前景还是比较大的。而对于部分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来说,布局P2P存管业务的实际收益与成本不对称,由于部分P2P网贷平台规模较小,存管业务手续费较低,又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所以对P2P存管业务的布局并不十分积极。

事实上,这样的顾虑不无道理,近日一家名为沪金贷的平台上线仅仅上线3月就失联。此前该网站曾高调宣传,与徽商银行签订存管协议;徽商银行对此表示否认,并表示从未与沪金贷签订资金存管合同,上述平台做法属于虚假宣传。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显示,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除必要的披露和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公开营销宣传。然而在许多网贷平台仍然借银行信用抬高身价。也正是由于对银行声誉的担忧,部分银行对于网贷存管态度十分谨慎。

光大银行人士就对本报记者表示,光大银行暂时不考虑与网贷平台进行资金存管业务,也会时刻监控平台借存管进行虚假宣传。

北上广平台签约存管比例高

虽然网贷存管的比例目前仅有一成,但是部分地区的网贷平台签约存管的比例较高,在近百家已经实际对接的网贷平台中,北上广地区的网贷平台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其中北京地区有28家网贷已经与银行完成实际对接。

在恒丰银行对接的22家网贷平台中,有14家网贷平台来自于这3个地区。华兴银行对接的19家网贷平台中,只有一家来自于浙江,其他全部来自于广东和上海,江西银行和徽商银行对接的网贷平台中绝大部分亦来自于北京。

恒丰银行研究员执行院长董希淼对本报记者表示,相对而言,这些地区的监管较为严格,网贷平台的发展约束性较强,因此相对的安全性也较高。

目前,距离监管给出的12个月的缓冲期还有10个月,一成网贷平台完成存管对接已经是个不错的开始,然而对于规模并不大的平台而言,存管难度仍然较大,需要支付的费用就是一个较为重要的因素。

此前已有网贷平台表示,与银行技术对接需要一次性付费35万元,技术维护费每年7万元,账户管理费每人每月0.5元,按平台8万个投资人估算,每年账户管理费用高达48万元。再加上通道费交易费,银行存管粗算一年需要耗费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毫无疑问,这笔费用对于中小平台而言,承担起来并不容易。


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16-11-16
中小银行积极发力 超210家平台开启资金存管
今年8月份,银监会联合公安部等部委共同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