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排查完成

记者从黑龙江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办公室了解到,通过省整治办、各分领域牵头部门及各市(地)的通力配合,黑龙江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摸底排查工作已顺利完成,排查发现:黑龙江省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加剧;互联网金融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工商总局“1+6”个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后,黑龙江省迅速启动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由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监局、黑龙江证监局、黑龙江保监局、省工商局等32家中省直单位为成员的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13个市(地)及绥芬河市、抚远市2个省直管理试点县(市)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制定并印发了《黑龙江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非银行支付业务、P2P网络借贷业务、股权众筹业务、互联网保险业务等11个重点整治领域,成立了11个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专项整治工作组紧锣密鼓排查发现,黑龙江省利用互联网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636家。目前,这些机构不存在跨区域经营情况;暂未发现在黑龙江省注册具有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综合经营特征明显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集团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但排查也发现了黑龙江省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两大问题:一是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加剧。一些投资类公司依托互联网,打着“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旗号,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全国一线城市注册成立的投资类公司在黑龙江省设立分支机构,以P2P网络借贷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较为突出。二是互联网金融活动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点主要集中在非银行支付、P2P网络借贷平台等领域。

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郑宇君介绍,下一步将进入清理整顿环节。对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向违规从业机构出具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进行督查和中期评估,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并实施问责。

“对列入重点机构范围、存在风险隐患的机构继续开展现场核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教育及舆论引导也是我们的工作重点”,金融办负责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的工作人员深感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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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1
黑龙江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排查完成
通过省整治办、各分领域牵头部门及各市(地)的通力配合,黑龙江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摸底排查工作已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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