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 读者flatzhen投稿
以P2P行业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虽然能够在从未断绝的争议声中成长至此,但也不得不正视严峻的发展现状,尤其是EZB等重大诈骗案件发生之后,P2P行业的发展出现了明显的停滞。因此,如何对正处在重大转折期的P2P行业进行合理监管,就成了即将召开的2016年全国两会上不得不议的重点议题。
1、明确监管态度:到底是管死还是放宽?
过去两年间,相关部门对P2P行业的监管态度是一直犹豫不决的,即徘徊在“管死”和“放宽”之间。有关部门的这种矛盾,主要体现在前期的放任发展和后期的骤然收紧上。一方面,2014年-2015年两年间,P2P行业一路乘风破浪,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十三五、行业规模超万亿等成绩更是引人侧目,行业影响力今非昔比,国家不再允许其野蛮生长,监管部门匆匆出台了一些框架指导意见,象征性地管一管,事实上还是给足了P2P自由发展的空间。2015年,P2P行业的参与者越来越多,风险的波及范围也越来越大,再加上舆情危机,市场几近失控。为此,监管部门协同各地经侦发起了轰轰烈烈的整风运动,大小平台都难逃排查,多家平台被勒令关张。霎时间,P2P行业风向大转,由此也可以预测,今年全国两会上,有关P2P行业监管的议案只会比往年多,争议也会围绕管死和放宽展开。据了解,包括北京市政协委员王华民、全国政协委员徐晓兰、深圳市人大代表张育彪在内的多名两会代表均主张适度监管即可,张育彪表示他所提出的“以市场调节为主,以政府监管为辅”的建议,是在接触了P2P一线从业者多赢金融CEO杨勇之后确定的,杨勇向他表达了民营网贷企业的生存困境,一旦监管部门在P2P行业内实行传统金融监管手段,将不利于中国网贷企业的金融创新。事实上,现阶段众多中小平台都存有这种担忧,一方面,传统金融监管手段十分严苛,且不谈行业是否能适应,有多少民营平台能够达到标准还很难定论;另一方面P2P行业的合规化建设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很难单凭监管一蹴而就,过度监管反而会管死一大批中小平台。因此,到底应该以什么方式、多大力度去监管P2P行业,目前来看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议题,着实亟需摆到两会上进行审视及探讨。
2、聚焦资金安全:银行存管或成定局
如何有效地保障投资人的资金安全是P2P行业及监管部门高度关注的议题,此前的银监会四条红线、十项原则、《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监管文件中,都无一例外地阐述了平台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的必要性。P2P投资人的风险,首先就是资金的风险,以往的P2P行业风险事件中,80%以上的跑路平台都是没有对投资人资金进行第三方托管的,也正是因为这样,平台从业者才得以操控资金,圈钱跑路几乎毫无难度。自《指导意见》正式提出P2P平台应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以来,便引发了业内对银行存管概念的广泛关注及热议。整体而言,P2P行业对监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存管要求并无异议,真正的争议是聚焦在平台能否落实银行存管。一方面,银行存管的门槛普遍较高,此前一度有消息传出某银行的资金存管接入要求就包含了平台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令大多数平台望而却步。另一方面,银行存管的意义不仅是保障资金安全,更在于信用背书,为了不砸自家招牌,银行对P2P平台的审核就更加严苛,只有少数品牌成熟、声誉好的知名平台在银行的考虑范围。据统计,目前仅有10家平台真正接入了银行存管,由此可见银行存管的落实难度之大。但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如果不能切实保障资金安全,那么风险事件的发生率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因此资金存管势在必行。但是,是不是指定由银行机构进行存管,如何助力P2P行业接入银行存管等等一系列问题,或许还须等到两会方能见分晓。
3、强调行业自律:鼓励组建地方金融委员会
P2P行业的监管体系应当是一个多元化、协同化的体系,明确银监会这一监管主体,并围绕这一主体引入多部门进行协同监管,同时适当纳入社会参与者,共同监督,以实现高效监管的目的。事实上,在2015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马蔚华就已经建议过监管部门应鼓励并引导行业自律组织的发展。然而,当时连P2P行业的监管主体都未明确,更别说会有部门愿意去干涉一些自律组织的建立及发展了。也正是有关部门的疏于管束,才导致民间自律组织也一度出现了野蛮生长的混乱局面,某些人正是抓住了P2P平台渴望抱团、寻求联合增信的心理,伺机成立各种XX互联网金融协会、XX行业协会等地方性协会,顶着自律宣言行敛财之实。随着越来越多曾经顶着“XX协会会长单位”的P2P平台跑路或倒闭,投资人才得以看清这些协会的真实背景:无非是挂羊头卖狗肉。为了根绝协会乱象,不少业内人士开始提议由政府牵头、指导建立具备官方权威性的P2P自律协会,以便实现真正的平台间相互监督、互为约束。据了解,截至目前,P2P行业内已经陆陆续续出现了不少正规军的身影,例如即将挂牌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就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建、央行条法司牵头筹建的,同时也是全国首个P2P官方自律协会;由广东政府批准成立的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是全国首个省级互联网金融行业社会组织;接受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进行业务指导的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等等。之所以强调P2P相关自律组织应由政府牵头、官方指导建立,是因为个人擅自成立的协会大都名不副实,不仅严重破坏了P2P的行业秩序,还阻碍了P2P监管体系的建设。根据综合消息显示,浙江省政协委员李立新、深圳市人大代表张育彪、上海市人大代表杨定华、中国致公党中央等报送的议案中,均强调了建立P2P行业自律体制的必要性,方式包括建立内控制度、组建统一的金融监管委员会、构建政府主导的多方协同监管体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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