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细则白话版:秒懂监管层对P2P的所有要求

12月28日下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官网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业界期盼已久的P2P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终于公开。

对于长篇大论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是不是感觉无从下手,看了半天是不是感觉不知道在说什么,别急,我们为你准备了白话版,让你轻松读懂!

以下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白话版:

1、首先,你们是信息中介,别想多了。公司名字一定要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别整神马高大上的金服!

2、既然是网贷,线下理财门店都给我关了,绝不允许第二个e租宝出现!出于风控需要,线下资产端可以继续做。

3、四项基本原则: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4、网贷行业应当风险自担,你们务必做好信息披露,这样才能避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5、你们中很多人爱惹事,群众对你们意见很大,故银监会牵头,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协同,地方金融办主抓,一起来管你们。

6、既然是信息中介,就不需要银监会审批了,你们要干,直接找地方金融办备案,不设注册资本门槛。

7、你们是新生行业,不想下狠手,但给我记住了,这些事情不要做,不然有你们好看:不可自融、不许吸存、不可担保、不可承诺保本保息、不可拆期限、不准做代销、借款不能进股市、不许做众筹等等。

8、你们主业是做小贷,大标要谨慎,别玩火。某某创投我就不点你的名了。

9、服务费可以收,不许吃利差!要有政治觉悟!说好的普惠金融呢?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懂不懂?

10、必须找银行做资金存管,必须。

11、金融不是儿戏,信息披露要严格,向银行业学习。我还要搞一个网络借贷行业中央数据库。

12、给我听好了,必须对出借人做风险评估与分级,不得代客户行使投资决策。所以,你们搞的理财计划、活期产品要整改!

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www.memurnet.com/iof/news/33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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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9
P2P监管细则白话版:秒懂监管层对P2P的所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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