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于:新金融评论,作者:小新,图片来自“123RF”
在4月27日央行将“监管沙盒”试点范围从北京扩大至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河北雄安新区、杭州市、苏州市等6市(区)之后,不足一个月的时间,上海版监管沙盒就正式落地,据了解,其他试点城市也在积极酝酿符合本地特色的监管沙盒计划。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中,提出了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监管沙盒,未来三地在金融监管层面可能进一步打通,这也为我国金融科技监管创新积累更多经验。
我国监管沙盒自开展试点至今不足一年,有许多问题仍待完善。例如,目前进入监管沙盒机制的创新项目更多是技术手段、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应用试点,业务方面的创新还不多。专家建议未来应进一步加大试点开放程度,加大对科技公司“入盒”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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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
监管沙盒进一步打通
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等五个方面提出30条具体措施。
其中,《意见》要求加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战略定位的题中之义。
多位专家表示,一年前大湾区规划里的金融建设意见还是个大的方向性的措施,这次出台的《意见》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例如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监管沙盒,如果能够从制度创新上有所突破,在三地法律制度、金融监管制度差异甚大的情况下建立跨境的监管规则,是这次制度创新的重要亮点。
针对监管沙盒,一位曾参与大湾区金融建设调研的专家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目前来说香港、澳门和内地监管局都有一些金融监管沙盒,未来有可能在监管层面进一步打通,能够把三地监管沙盒统一起来,更有利于在三地做更多关于金融互联互通方面的产品尝试。
苏宁金融研究院金融科技中心主任孙扬认为,金融跨区监管沟通、协调成本较高,香港、澳门监管比较独立,通过监管沙盒有助于融合三地监管,比如建立端到端的全链条监管,解决跨区的个人和企业身份识别、监管数据及标准的统一,进而推动跨三地的套利、避税、洗钱的永久性监管机制。
2
上海版监管沙盒落地:
符合条件的科技公司亦可参与
对于上海版监管沙盒试点,为营造安全、开放的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环境,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表示,将构建包容审慎的监管框架,实现创新和风控双赢。
“在设置创新应用刚性门槛的同时,也要设置柔性边界,利用信息披露、公众监督等柔性监管方式,让消费者参与到金融科技的产品创新中。在宽松适度的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环境下,减少金融科技创新过程中的障碍,鼓励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更多的创新方案变成现实并投入应用。”昨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刘兴亚在启动仪式上说。
上海版监管沙盒试点,还将构筑四道防线的创新安全网,提高行业积极性和整体竞争力。此外,还将提升数字监管能力,助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强化监管科技的应用,提升金融科技创新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
在参与主体上,上海版监管沙盒试点鼓励多种主体共同参与,包括持牌金融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科技公司。值得注意的是,科技公司须由持牌金融机构为其提供科技产品的金融场景支撑。申报项目可以是金融服务,也可以是科技产品,但项目必须有业务普惠、技术创新、风险可控及监管支持等特点。
3
各具特色的地方版监管沙盒
北京:推动第二批监管沙盒入箱的试点
2019年12月5日,北京市在全国率先试点金融科技监管沙盒。今年1月,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公布了北京市6个拟纳入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的应用,主要聚焦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API等前沿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3月27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征集北京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创新应用项目(第二期)的公告》。较第一期,北京对第二期项目的征集要求出现微调。公告要求“项目申报主体可以是持牌金融机构,也可以是金融科技企业”。同时,必须具有“业务普惠性”“技术创新性”“风险可控性”及“需监管支持”四项特点。
5月16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学文在“2020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表示,未来要进一步促进金融与科技 融合,继续搭建金融科技研发和服务平台,加强监管科技研发和应用,强化金融科技标准化建设,培育专业金融科技人才。
其中,在加强监管科技研发和应用方面,北京将推动技术手段在监管领域的应用。目前,北京正在推动第二批监管沙盒“入盒”的试点。
重庆:探索开展科技监管沙盒试点
在5月16日举行的“2020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阮路介绍了重庆在拓展金融科技应用方面的实施战略:
重庆正以大数据、智能化、云计算、区块链应用为抓手,推进国家金融科技应用和金融标准化创新试点,建设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探索发展金融科技新业态,探索开展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试点,助力重庆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杭州: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细则公布
5月19日,杭州市召开了针对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的政策解读会。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杭州5月19日的政策解读会主要是向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介绍了入盒申报的流程,杭州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的实施方案将由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领衔,浙江省银保监局、浙江省金融办以及杭州市金融办四方联合制定。
可以看到,监管沙盒的布局在全国范围内快速扩展,试点城市正基于自身的产业优势,推动技术在多种领域的应用。例如北京着力推动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方面的 融合,加强监管科技的应用;上海试点具有市场包容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入盒”;重庆偏向金融标准化创新,打造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尽管杭州目前未对外公布试点建设规划,但据业内推测,很可能深耕支付领域的创新试验。
未来将更多试点发布监管沙盒发展规划,促进金融科技市场活力的释放。随着试点项目、试行城市不断增量扩容,未来监管沙盒的规则将应该更多细化配套措施,比如放宽准入机构资质门槛,非持牌的、具备优秀技术实力的企业或被允许单独申请“入盒”等,这也是业界乐于见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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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下一站”:
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
作为一种监管程序,“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最早由英国在2015年提出,主要是通过设立限制性条件和相应保护措施,允许金融科技机构在真实市场环境中,向真实消费者提供创新性金融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
需要看到的是,我国监管沙盒自开展试点至今不足一年,有许多问题仍待完善。
近期,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与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IDF)联合召开线上闭门研讨会“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与会专家指出,从试点项目分布来看,我国目前进入监管沙盒机制的创新项目更多是技术手段、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应用试点,业务方面的创新还不多。
“目前的试点工作比较审慎,试点项目普遍技术先进、示范性较强,在对现有业务模式和框架的突破方面,力度还不是很大。”
专家建议,应进一步加大试点开放力度。目前申请入盒的主体必须是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只能跟随持牌机构共同参与。
目前,科技公司无法直接向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而主要为金融服务提供技术支撑。但是科技公司的产品进入监管沙盒有助于测试其成熟度、适配性、安全性、稳定性等技术指标,更好地促进其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对于“入盒”主体的筛选机制,有专家提出两个具体的遴选标准:一是颠覆性创新特性比较高。对于只是技术边际改进的项目,应采用传统监管模式更为妥当。二是能够与监管形成积极良性的互动,即技术不仅带来业务的创新,也能够带动监管的创新。
对于业内关心的退出机制,与会专家建言:其一,不成功的项目要及时退出,成功的项目可以颁发符合新业务特点的金融牌照,同时纳入正常的监管框架。其二,重视并加强与参选机构的监管信息沟通,避免因为人为原因对技术和业务价值评估造成干扰。其三,明确补偿责任,应对退出时可能的消费者损失。其四,牌照的发放考虑增加外在评估环节。即对于已经出盒的企业,根据出盒后一年内的运行情况,落实牌照发放。
金融科技监管的关键是保证及时性,紧跟金融科技的创新步伐,及时出台相应的监管规则。专家指出:“中国版金融科技创新工具的发展将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中国版监管沙盒仍需要不断完善,需要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监管部门及其他社会主体的广泛参与和协力完成。”
参考资料:
1、《粤港澳大湾区再获金融政策“大礼包”专家热议三地监管“沙盒”进一步打通》,经济观察报。
2、《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第二批试点胎动:北京之后上海、杭州两地抢跑》,21世纪经济报道。
3、《上海版"监管沙箱"试点启动》,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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