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叶资本创始合伙人兼董事长马弘: 一位投资家眼中的金融科技

文前摘要

真正的金融科技要满足真实的市场需求,针对社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投资人要看本质的东西,解决实际问题,为社会服务。

本文原载于《理财周刊》金融科技专栏,作者李万林,经亿欧编辑,供业内人士参考。


资本的狂欢还在继续,金融科技的盛宴尚未结束。

近年来,金融科技每年吸引的投资规模巨大。2018年,全球金融科技投融资创历史纪录。由于严监管,截至目前,2019年全球金融科技投融资规模虽然不及去年,但前三季度规模已超过2017年。

面对市场行情和监管变化,投资人如何看待金融科技?

从监管者到投资人,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金融科技服务专委会专家委员会召集人,中叶资本创始合伙人、董事长,上海金融服务办公室原副主任马弘见证了近年来金融科技行业的发展,他用全新的视角来诠释金融科技。

投资人看重金融科技

关于金融科技,通常大家关注得更多的可能是狭义的东西,如支付、P2P等。马弘认为,金融科技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从狭义上讲,利用科技手段直接从事金融服务的科技企业就是金融科技,比如,针对C端的网络汇款、互联网理财、互联网保险等,针对B端的供应链金融等;从广义上讲,凡是赋能金融机构的科技企业都是金融科技。

随着金融和科技的跨界合作与 融合,科技在金融业运行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金融机构或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或将金融科技服务外包。因此,也有人认为,金融机构本身就是一家高科技企业

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大大提高了金融机构的工作效率和资金流动的效率。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人人都可以随时随地办理业务,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极大地提高了金融机构的服务范围,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正因为如此,金融科技近年来受到资本的青睐,海内外金融科技投融资规模突飞猛进。“金融科技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而金融业对科技创新的巨大需求,又为科技带来了广阔的发展机遇。”马弘说。

金融科技投资要看本质

近年来,以互联网平台为主的金融服务创新层出不穷。移动互联网改变了社交方式,在网络虚拟世界构造起来新的“巨型城市”,既有商品买卖,也有支付等金融交易服务需求。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供给。因此,这几年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有现实基础。金融是第二性的,没有第一性的现实需求,便不可能有第二性的金融发展。但金融创新不能过度,不能脱离现实需求,否则便会出问题。因此,关注金融科技创新背后本质性的东西,是马弘在金融科技领域投资中特别强调的基本原则。

马弘认为,移动互联网重新定义了许多行业,如电商重新定义了百货商业。“本质性、实质性的东西就是要有真正的市场需求,针对社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不能解决真实场景存在的需求和问题的任何创新,都是无用功。

马弘举例说,前几年,P2P很热的时候,公司投资团队曾看过一些项目,部分项目当时估值特别高,市场趋之若鹜。但是,中叶资本最终没有投资。按道理说,有什么样的收入水平,才能有什么样的消费水平,然而调研后发现,一些项目实质上是在鼓励年轻人过度消费,给年轻人提供贷款便利,在收入没有升级的情况下助推其消费升级,这是不可持续的。融资无论是用于生产经营还是个人消费信贷,最终都要还的。在当前信用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以高息融通资本,平台做砍头息,这样的商业模式迟早要出事。

马弘认为,为了消费升级的风口而融资,却不评估是不是能够收入升级,肯定存在风险。这跟《威尼斯商人》里的放高利贷有什么区别?投资要看本质,这个本质就是创新经营团队的“初心”,看创新是不是能提高金融机构的效率,能不能解决金融机构的安全,有没有重新定义资金融通的方式。

对于未来金融科技的发展趋势,马弘十分看好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领域的发展机遇。金融数字化过程中,如何确保金融安全成为新的挑战。科技的本质是工具,金融科技的发展本质上是提高金融效率。

怎样进一步发展金融科技以增强金融安全和提高金融效率,赋能金融发展,助力实体经济,是马弘和团队目前重点关注的领域。马弘分析说,这些是当前金融数字化革命中真正的现实问题和市场需求。金融创新要以金融安全为前提,目前,金融信息安全需求越来越大,金融机构在这方面投入也越来越高。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无论是内部管理,还是客户资源争夺,都需要大数据、人工智能,特别是机器学习、 学习等新技术赋能,以提高内部管理效率,为客户提供场景化、个性化、定制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金融科技也需严监管

随着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金融科技进入严监管。马弘认为,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世界”,传统的依靠道德约束个体行为的方式已难以奏效,必须依靠法治强制约束,需要有独立第三方监管。监管要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担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期间,马弘主持处置了多起金融风险事件,并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风险处置经验。近年来,马弘又在投资界深耕多年。根据多年的监管和行业经验,马弘认为,金融永远是第二性的,实体经济才是第一性的。金融是经济的血脉,金融失序将冲击经济秩序。当前对互联网金融严监管,实际上是对此前监管缺位的“补课”,有利于金融科技有序、健康和长远发展。马弘说:“我一直认为,对互联网金融的治理,并非意味着全盘否定,而是为了更好的发展。”毕竟,金融科技为金融机构创造了效率,为老百姓带来了便利。过去几年,由于监管脱节,这个行业很乱,特别是涉及融资、理财等信用的领域暴露出许多问题。现在加强监管,建立行业发展“趋利避害”的制度,必将利于行业发展,将来可能出现真正有实力、有规模的金融科技企业。

在马弘看来,由于科技发展,实时监管不但有必要,而且已具备条件。事前监管重在审核股东资格和经营人资格;事中监管重在业务数据实时汇总,以便随时把握系统性风险苗头;事后监管重在对违规违法人处置处罚,提高违规违法成本。对涉及信用经营的金融科技企业的监管,马弘认为要抓3个环节:一是股东资格和股东能力,要对本机构产生的风险有一定的自我救助能力;二是实名制,在网络虚拟世界,如果没有实名制,肯定会有坏人钻空子,不断换“马甲”;三是经营信息向监管部门实时披露。在这个过程中,金融监管的科技手段要同步跟上。金融机构在数字化,监管也要数字化。“现代科技正在构造新的生态,金融科技正在重构一个新的世界,线上和线下,虚拟和现实,需要新的法律体系与监管体系。”马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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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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