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丨王玉珍:未来银行理财的9个发展特征

银行理财作为我国理财市场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曾经在理财市场占据30%的份额,未来的银行理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转型的挑战。

目前,五大国有银行理财子公司已经先后开业.

6月初工银理财、建信理财分别在北京和深圳开业;

6月13日交银理财在上海正式开业;

7月4日中银理财在北京开业;

8月8日,农银理财也在北京正式开业。

此外,还有7家银行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包括邮政储蓄银行和招商、光大、兴业3家股份银行,3家城商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徽商银行理财子公司也获批筹建。

还有20家银行已经公告设立理财子公司等待获得监管批筹。随着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纷纷成立,银行理财也将呈现出以下几大特征:

一是银行理财产品呈现出去银行化,以后的银行理财产品将是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

成立理财子公司的目的是为了理财资金与银行的传统资金进行分离,但不仅仅是分离了银行信贷资金、信贷资产与银行理财产品,同样也分离了银行理财产品与银行信誉和信用。本质上,银行理财产品已经不再是银行的理财产品,而是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

这就是所谓的银行理财产品去银行化,核心是银行理财产品已经不是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而是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所以对理财产品承担经营投资与风险责任的是理财子公司而不再是银行。

设立了理财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后,银行自身将不再开展理财业务,银行理财子公司将以独立法人机构的身份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也就是说,银行理财子公司会从银行体系中完全独立出来,虽然是银行的子公司或者是附属机构,但是作为专门负责银行理财的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是以独立的法人公司治理机制完全独立开展理财产品的经营管理,与银行体系无论是法律责任还是经营风险建立了完善的“防火墙”隔离体系和机制。

当然,银行理财子公司毕竟是银行体系下的全资子公司,仍然会继承银行的企业文化和风险战略以及风险控制体系,并与银行形成战略上的一致性和业务上的错位发展,形成整体的战略布局和资源的整合。

但由于银行理财子公司是以独立的法人机构存在,银行以投资人身份对理财子公司实施行政管理、人员配置、风险检查和资源调配等,但是理财子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法人,按照公司法规定,以其全部资产独立对外承担责任,其所有的经营管理风险与银行无关。

从根本上讲,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也就是未来的银行理财产品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出现的任何风险与银行无关,而仅仅与理财子公司有关。从而导致银行理财产品出现去银行化的趋势和特征。

二是银行理财机构将面临更大的分化,银行理财产品需要进行重新战略定位。

以前银行理财由于受监管的限制,某种意义上讲银行理财产品是以安安全性和稳定性为基础的,因此,银行理财产品相对同质化明显。

但是随着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建立,特别是如果30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都成立以后,银行理财子公司作为理财的专业机构,客观上与银行原有的理财模式和结构有所不同,银行理财机构将日益专业化。

事实上,银行理财子公司将成为专业化的资产管理专营公司,而不仅仅是银行理财公司,理财子公司需要借鉴国际领先资管机构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优化产品的运行流程,提升专业化分工能力。

银行理财子公司办法规定明确了理财子公司的战略定位,理财子公司获得“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类信托”综合的全能型牌照,成为唯一能够同时开展这3类业务的最强资管机构。对理财子公司资管产品销售起点、股票投资、非标投资、委外合作、产品分级等方面进行放松,这将对银行理财子公司进行全面赋能,从而推动银行理财子公司分化发展。

同时,随着理财子公司的大量成立,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与原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将进一步分化,银行理财子公司之间也将找准定位、因地制宜、进行战略定位,实行差别化发展,从而形成我国银行理财市场多元化发展的整体格局。

三是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化趋势明显,净值公布将取代以前的预期收益率模式,从而冲击着人们的购买习惯。

我们已经习惯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看期限、看预期收益、看风险等级等,但是未来购买时可能会出现很多人不会购买的现象。因为只能看到理财产品的净值,没有办法确定期限、也无法预知未来的收益率,更重要的是在购买时间和赎回时间上会出现无所适从的局面。

所谓理财产品净值化是与银行传统理财产品中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对应的,而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之所以受到大众的欢迎就是因为其风险较低的性质和收益相对稳定的特性。

净值化理财产品则打破了这一传统认知,就是没有我们购买传统银行理财产品时的预期收益率,而仅仅是像购买基金那样按净值申购、赎回,不再保证客户的收益。这将改变以前我们的传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习惯和认知。

但是从未来的发展趋势上看,将以净值型理财产品为主。按照监管的相关规定要求,在2020年底过渡期后,银行理财要打破刚兑、完全实行理财产品净值化,风险由客户自担,必须实现客户需求由“感性选择”向“理性选择”转变。

未来,银行理财将进一步在投资、产品等各个环节重塑理财管理能力,在投资端重点提升固定收益产品主动管理能力,并依靠FOF/MOM模式优化委外投资;在产品端将建设完善产品体系,在净值产品设计上更加贴合客户需求,以低风险低波动产品设计辅助投资者教育,实现净值转型软着陆。

我们面临另一个现实是,净值型理财产品理论上应该面对那些高净值客户,换句话说,高净值客户肯定是各银行理财子公司争夺的目标客户焦点,因此,未来的高净值客户的争夺则将进一步加剧,未来净值化理财产品如何争取高净值客户将成为发展的焦点。

四是银行理财产品将呈现出去稳健化的特征,银行理财产品将加剧风险,从而将改变以前的银行理财稳健型的特征。

以前的银行理财产品有保本的,有保本保息的,让那些不想承担风险的稳健型投资者在没有任何风险的情况下得到了相对高的收益。但是现在,人们对理财产品的购买热情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强烈,而理财产品的不确定性却越来越增强。最典型的是银行的理财产品不再保底、不再刚兑。

以前,银行的理财产品是人们的稳定的收益来源,特别是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是稳健型投资者的最爱。但是现在,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以后,银行的理财产品不再稳健将成为一种趋势。

按照监管规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资金不得直接投资于信贷资产,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主要股东的信贷资产及其受(收)益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主要股东发行的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向非机构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不良资产受(收)益权。

这样的规定从根本上切断了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资金与银行信贷资产的联系和关联度,在切断与银行的业务联系和风险隔离的同时,从而导致理财产品资金投资缺乏了稳定的银行信贷资产基础,从而提高了理财产品收益稳定性的风险。

银行理财产品可以直接投资于股票从而加大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风险和本金风险。

在前期已允许银行私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和公募理财产品通过公募基金间接投资股票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

这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理财产品的可能收益空间,但是也会放大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风险甚至本金风险,因此在银行理财子公司以后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程度实实在在扩大和增加。

五是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加剧的同时收益分化明显,银行理财子公司之间、同一家银行理财子公司的不同款理财产品之间收益将明显分化。

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风险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因为理财产品资金投资的限制更小,投资风险更大。

以前银行理财产品受大众欢迎的根本原因是保本理财,而保本理财的重要是理财产品资金投资于银行的信贷资产,这将大大消弱银行系理财产品的收益保障能力和收益的稳定性,从而大大地增加理财产品的收益风险。

《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明确,在前期已允许银行私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和公募理财产品通过公募基金间接投资股票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

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理财产品可以直接投资股票,相比过去只能投资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而言,投资的范围扩大和投资的权利放宽,理论上投资的机会更多、投资的最高收益能力可能会更强,传导给投资者的机会就越多。

但不可否认的是,投资标的风险会增大,理财产品出现收益不确定性风险甚至亏损本金的现象将真正出现,这对投资者风险培养虽然有利,但是短期内投资者难以接受这种风险损失也是一个必然面对的现实,特别是高净值客户的低风险追求更是将理财市场的未来充满着一种错位发展的格局。

今年以来各银行子公司成立以后,对外发布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明显提高,有的甚至达到7%和8%以上,这将完全改变银行理财产品传统格局。但是最终能否兑现以及兑现的程度如何才是未来收益分化的关键。

六是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渠道进一步扩大化,从而可以在更广泛的途径实现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和销售。

以前的银行理财产品基本上是商业银行自身的营业网点和网上渠道销售,相对来说,虽然保证了人们对银行的信任度,但是却由于银行销售渠道的局限性而限制了更广泛的受众购买。

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以后,虽然仍然可以保留银行销售的主渠道,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理财产品的基本销售能力。

同时,银行理财子公司既可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从而继续保持银行理财产品的品牌形象,更可通过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销理财产品,从而提升了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的销售覆盖能力。

银行理财子公司销售渠道本质上是全面的代理制,不像以前的银行理财产品要分银行本身的理财产品还是代理其它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而是全面的代理销售制。

除本身银行、其它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销售以外,也可通过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销,渠道扩充有利于提升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的销售规模和销售能力。

以前银行的理财产品基本上都是银行机构自己销售,但是银行理财子公司将来可以通过其它机构进行代理销售,有助于实现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多元化和客户来源的广泛化。

七是银行理财越来越大众化,将彻底改变以前对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的资金规模限制,一元起购买理财产品将使银行理财产品真正走向大众。

以前银行理财产品最大的问题是5万元起步销售,从而将部分大众理财消费者拒之门外,虽然宝宝类理财产品的门槛相对较低,但是一般的银行理财仍然是以5万元为起点。

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销售不设起点,将改变目前银行理财产品5万元和10万元起购的格局,1元钱起购的模式将为理财购买者提供更大的可能,客户群体扩大将成为现实。

个人首次购买理财无需强制银行网点面签,线上销售门槛降低将为理财产品购买者提供更便捷的购买服务,从而使银行理财真正成为大众理财。

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一元起售,与传统的银行自营理财是以理财专营部门开展理财业务相比,银行理财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可能具备以前没有的一些优势。

销售起点更低,一些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以后已经推出1元就可以理财的理财产品,从而改变了以前5万元起步的传统做法;

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资金可以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在风险加大的同时投资收益也可能会更高;

非标投资限额约束更小,理财产品投资可以选择的投资标的更多种可能;

销售与宣传渠道更广,可以更广泛地完成理财产品的资金募集;

封闭型私募理财可以份额升级等。

八是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与资本市场会密切,从而导致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投资更加资本市场化。

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以后,未来银行理财的资产配置更多样化,特别是将有更大的便利和政策预期将资金投向资本市场,从而在资产管理业态上形成与其它资本市场主体的竞争合作加强,互联网营销、各种基金与银行理财子公司将成为一种更密切的合作主体。

同时,银行理财资产配置的限制放宽,对权益、衍生品等产品的投资将成为不少银行特色化发展的重点,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如参与科创板的理财间接对高科技企业投资,投资粤港澳大湾区的理财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配置股票的理财实际上是将资金用于这些企业的融资和发展。

银行理财子公司将合规私募机构纳入理财合作范围,公募投资顾问和私募合作机构均可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允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为结构化产品设计创造条件;都将拓展银行理财的范围和产品的多样化程度,从而为银行理财提供了更多种的业务可能和产品可能。

九是银行理财产品将进一步去边界化,各种理财产品将进一步趋同。

银行理财子公司将来可以以独立法人理财机构身份与其它所有的理财机构进行全方位竞争,从而在未来可能会完全混淆了不同类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界限。

银行专营机构理财受制于业务局限性,一般主要是通过表外投资非标资产的影子银行方式和同业理财的方式进行,虽然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进行股票投资但一般会受到严格的限制。

同时,在理财市场上事实上形成了银行理财三分天下有其一、保险、信托和证券理财占三分之一、其它理财机构占三分之一的整体格局。

但是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出现可能打破目前理财市场的整体格局,银行理财子公司由于可以开展公募理财、私募理财、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等业务,未来可能会形成与券商、基金、保险等资管产品展开同质化竞争,同时在金融市场上对标同类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可能会对比所有资产管理的统一监管尺度,从而改变我国资管行业的整体竞争总体格局。

在销售渠道方面,以前的银行理财基本上是以银行销售渠道为主,当然银行也会代理其它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以银行自己的理财产品为主,毕竟银行的网点优势是其它金融机构所不具备的。

在未来的理财产品销售格局中,银行机构将不再局限于销售自己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可能会代理所有的银行认可的理财产品,当然银行理财子公司也可通过其它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销自己发行的理财产品,从而导致理财产品的销售全渠道化和无销售边界趋势。

由于新的销售理财产品的规定,不再强制要求个人投资者首次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面签,通过线上认购理财产品将更方便。

这也就意味着将来所有的线上线下理财产品销售渠道是所有理财机构共同拥有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并不具有独占银行渠道的优势,同样的是所有的银行机构代理销售所有的理财机构的理财产品、所有的理财产品在线上通过理财产品大卖场的方式进行销售,从而淡化了发行主体的特色。

在销售上已经混淆了发行主体的边界,这将导致各理财产品以风险等级和收益等级成为大家判断风险的要素,但各发行主体如何突出优势或者在面临理财产品风险时如何突出自己的风险特色成为难题。

你销售的理财产品不一定是你的、你购买的理财产品也不一定知道是谁的理财产品,这将成为银行理财子公司以后银行理财购买者必须面临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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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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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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