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之家讯 2月14日晚间,深圳市金融办发布《关于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申请材料编写(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并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验收申请报告编写说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验收申请法律意见书编写说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编写说明》三份文件。《通知》提到,提交验收申请的网贷机构需同时提交如下材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验收申请报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验收申请法律意见书、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通知还提到,各区(新区)、前海管理局应当指导辖区内网贷机构做好第三方专业服务工作,鼓励网贷机构选择业内知名、专业实力强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并给出如下建议参考条件:(一)深圳地区的专职律师人数50人以上;上年度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或在深纳税金额1000万元以上;深圳总部或分支机构成立时间超过3年,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的律师事务所。
(二)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最后,《通知》还强调,市整治办将于近期另行发布验收通知,已按照市整治办及各区(新区)、前海管理局要求进行整改的网贷机构,届时可按通知要求提交验收申请。
验收申请报告编写说明摘要: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验收申请报告编写说明》(下称《申请报告编写说明》)提到,注册地在深圳的网贷机构拟申请整改验收的,应按照《申请报告编写说明》编写《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验收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提交至注册地所在区政府或前海管理局,初步验收合格的,该报告部分内容将向公众公示。
《申请报告编写说明》要求网贷机构的申请报告明确说明具体时点(时限),数据应为申请整改验收前3个月内的月末或季末数据。
《申请报告编写说明》对网贷机构承诺及网贷机构基本情况提出要求,具体内容包括合规经营承诺、网贷机构基本信息、治理架构描述、网贷业务业务模式及经营情况、其他信息等。合规经营承诺方面提出,网贷机构应与本市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对接,配合做好业务数据报送。
治理架构描述的情况方面,规定情况包括:网贷机构完整的股权架构图(如为法人股东,需延伸描述其法人股东的投资者,以此类推)、管理架构图(是否设置了风控合规部门、拥有独立的销售监督和投诉受理部门,数据管理部门是否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股东或出资人名册及其出资额(持股或控制表决权5%及以上,如有股权代持情况请予以详细说明)。在银行资金存管落实情况方面,特别强调新老项目资金存管情况,网络借贷资金划转路径问题。对原有不规范经营行为整改情况,要求网贷机构就《监管函》等相关文件、要求函告或传达后,是否新发生违规业务情况做重点说明。
对于风险控制情况的说明,规定的情况包括:是否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与监管部门对接、报告重大风险情况,是否指定专职人员监控平台借款期限错配情况、逾期情况,是否在系统中设定逾期率警戒线。在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及管理方面,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借后跟踪工作机制要求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定期报告借款资金使用情况、影响还款的重大信息等,并及时向出借人做好信息披露对于资金是否被侵吞、挪用及用于非法用途等尽到审慎经营的义务。《申请报告编写说明》还就出借人出借收益、最近三月满标时间、逾期率、平台代偿、期限错配、收取费用等情况,要求网贷机构做出详细的披露。
法律意见书编写说明摘要: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验收申请法律意见书编写说明》(下称《法律意见书编写说明》)提到,网贷机构申请整改验收前,应聘请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网贷机构整改合规情况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编写说明》提到,《法律意见书》)必要部分将与网贷机构提交的其他验收申请材料及网贷机构的相关信息同时向公众公示。鼓励网贷机构聘请律师行业自律组织综合评价高、经营实力强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编写说明》还要求《法律意见书》需要对网贷机构提交给验收小组的申请报告的工商登记信息,运营(官方网址、ICP备案情况,APP情况、平台设立时间、存续时间等),运营设施,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出借人及出借人风险管理及教育,业务模式合法合规,关联方交易,与外部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第三方机构评估,信息披露,互联网金融广告等情况做重点核查验证。《法律意见书编写说明》还提出,法律意见书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监管部门可就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告,并有权拒绝接受由该机构和具体执业(从业)人员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将移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进行处理。
另外,规定《法律意见书》的有效期原则上为三个月。
审计报告编写说明摘要: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编写说明》(下称《审计报告编写说明》)提到,网贷机构申请整改验收前,应聘请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网贷机构整改验收专项审计报告》(以下简称《专项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编写说明》提到,《专项审计报告》专门供监管部门开展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工作参考,并与网贷机构提交的其他验收申请材料及网贷机构的相关信息同时向公众公示。鼓励网贷机构聘请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组织综合评价高或者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审计。
《审计报告编写说明》要求经办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应及时完成业务档案的归整工作,并需满足下列要求:安全保管业务工作底稿并对业务工作底稿保密;保证业务工作底稿的完整性;便于使用和检索业务工作底稿。
此外,《审计报告编写说明》提到专项审计报告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监管部门可就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告,并有权拒绝接受由该机构和具体执业人员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必要时将移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进行处理。
另外,也规定《专项审计报告》的有效期原则上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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