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率先推出小贷网贷现场检查细则

证券时报记者 王莹

见习记者 段久惠

1月8日,广州市金融工作局于国内率先下发《网络借贷中介机构现场检查细则》、《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细则》、《融资性担保公司现场检查细则》三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此前,大众广泛关注的小贷公司禁止跨地域经营、现金贷业务“四不得”、违规助贷资金被禁等问题,细则中明确提及并表示将严查。

从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的细则内容看,上述网贷(P2P)平台现场检查文件规定开展检查的5项内容,包括准入资格情况、内控情况、业务开展情况、信息披露和第三方评估;严格规定13类禁止开展的活动,具体有:变相为自身融资、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资金、承诺保本保息、违规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拆分融资项目、自行发售理财等产品或代销金融产品募资,还有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等。

对于小贷公司,11类业务将被严查:变相吸储集资、开展对外投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担保、向关联人士提供贷款、大额贷款占比过大、违反贷款利率、抽逃资本金、擅自扩大融资渠道或使用违规资金来源发贷、在核准地域范围外经营业务、未经批准经营业务。

同时,广州市金融工作局设定了借款上限,个人在P2P平台借款不能超过20万,机构不能超过100万元。融资利率虚高、开展校园贷、违规开展房产首付贷,将被严查。

自2017年12月1日,国家互金整治办、网贷整治办发出《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也即“141号文”)后,上海、深圳、广州连日来相继发出现金贷整肃相关文件,全国多地针对“现金贷”业务的二轮整肃接踵而至。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对记者表示,“备案后的网贷平台,更要时刻警惕风险,合规经营。不是说互联网企业就不需要线下检查了,恰恰相反,越是纯线上的经营活动越是需要现场检查相配套”。

据悉,现场检查将被作为一项长期的日常化的监管措施,通过查阅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账表、文件等各种资料和当面询问等方法,全面了解网贷机构公司治理、风控管理、网络安全、业务合规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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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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