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深圳、北京后,江苏严禁个人消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

9月12日,据21世纪经济报道稿件,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近期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南银发[2017]82号)(以下简称通知)。

这是继北京、深圳监管文件后,央行、银监会下发的又一银行自查个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市的文件。

据报道,通知显示,今年以来,部分地区和机构个人消费贷款,特别是不明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含信用卡透支,不包括住房贷款和汽车贷款)增长过快,其中部分金额大、期限长的消费贷款用途与消费属性不匹配,存在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关于个贷业务管理及银行自查自纠,上述通知指出:

一、严禁个人消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各商业银行在非住房消费贷款用途审查上,既要加强对个人消费贷款贷前交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又要强化贷中资金流向和贷后资金用途管控,谨慎发放长期、大额、不指明用途的消费贷款,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的个人消费贷款。各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额度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指明用途的以住房为抵押的贷款;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不得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

二、深入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自查自纠工作。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管控,全面开展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自查自纠工作,要着力加大对个人消费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审查,全面梳理、核查已发放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流向和实际用途,对查实确属违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各商业银行要限时认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加大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日常监测和检查力度。各商业银行要建立大额消费信贷投向监测机制,按月通过“南京人行数据报送平台”及江苏银监局金融专网“统信处”邮箱保送《主要消费贷款产品月度投向分析报告》,报送时间为月后5个工作日内。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各银监分局要密切关注当地个人消费贷款发放及其与个人住房贷款的关联情况,适时对个人消费贷款增长过快的机构进行窗口指导和风险提示,对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严的银行,择机、适时联合开展现场评估和检查,强化监管问责。

9月8日,北京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下发了《关于开展银行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对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开展检查,且明确了机构自查的细节,自查范围则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及信用卡透支,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季度就本机构个人非住房类信贷资金用途开展自查。

在此之前,网传央行深圳分行发布金融风险提示,称近期辖内银行个人其它消费贷款大幅增长,存在部分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可能对房地产金融调控造成负面影响。防范措施其中之一是加强个人其他消费贷款的管理,包括短期其他消费贷、中长期其他消费贷、信用卡及账户透支等,表示商业银行应该审慎发放个人其他消费贷款,认真审核消费贷款用途等。如上述数据所示,今年以来,房贷规模增速有限,但其他消费贷款增长迅速,这使得监管层怀疑有大额消费信贷资金流入房市。

此前,姜超宏观债券研究在一篇名为“新周期还是新杠杆”的周报中,也指出,2017年前7个月,居民房贷基本上停止了增长,但居民短期贷款升至1.06万亿,同比激增7500亿;同时,通常情况下,居民的短期贷款主要是汽车贷款,然而2017年前7个月,国内的汽车销量并没有增长,这说明居民激增的短期贷款很可能流入了地产市场。

结合近期已经下发的几个通知文件,基于宏观经济对房市调控的目的,银行的个人贷款业务很可能将收紧,主要指的是大额综合性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及信用卡的现金分期业务等;此外,消费金融日后的发展可能将更加严格地限定在具备具体消费场景的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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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3
继深圳、北京后,江苏严禁个人消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
今年以来,部分地区和机构个人消费贷款增长过快,其中部分金额大、期限长的消费贷款用途与消费属性不匹配,存在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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