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鼓励典当企业连锁化 符合条件可开分行

根据商务部2014年典当行业发展布局方案要求,2014年海南新增典当行数量控制在现有典当行(不含分支机构)总量152家的8%内,即海南全省新增典当行12家。从海南省商务厅了解到,海南省要求新增典当行营业场所设在临街一楼铺面,建筑面积要达到150平方米以上。

据了解,海南省商务厅根据总量控制、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从严把关、鼓励做优做强的工作思路,优先在经济总量较大、典当业效益好、市场需求旺盛的市县设立典当行。为保证用足商务部下达给海南省新增典当行的额度,各市县新增计划数实行动态调整。按照地区经济发展情况,2014年新增典当行注册资本金分为2500万元、2000万元和1500万元三个等级,其中三亚、儋州、洋浦开发区2500万元以上;文昌、琼海、万宁、澄迈2000万元以上;其他市县1500万元以上。

鼓励典当企业连锁化、规范化经营,成立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2500万元、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以上指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的典当企业可以在海口市以外的市县开设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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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7
海南鼓励典当企业连锁化 符合条件可开分行
根据商务部2014年典当行业发展布局方案要求,2014年海南新增典当行数量控制在现有典当行(不含分支机构)总量152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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