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P2P债转不再一刀切 但是要求持有3个月后才能债转

前段时间,广东(非深圳地区)金融监管部门要求辖区内网贷平台禁止一切形式的债权转让的消息传的沸沸扬扬。

当时不少平台都肯定了这个说法,也有几家平台下架了债权转让产品,但是最近广东互金协会的一纸意见稿似乎又带来了转机。

广东互金协会最近下发了网贷机构会员单位出借人之间债权转让业务的通知,意见稿对协会会员单位出借人之间债权转让业务提出了8点要求:

一、网贷平台应设置债权转让专区,为出借人之间债权转让业务提供信息中介服务,所有债权转让业务应在债权转让专区进行。

二、债权持有人可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单个债权在平台转让,不得将债权打包进行转让。网贷平台应对被转让债权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被转让债权做充分信息披露,披露内容应与原始债权信息一样,并且原始债权信息可追溯。

—不得打包转让,那么集合标形式的定期产品会受影响吗?

三、债权人持有该债权3个月以上,方可进行转让。

—出借人流动性受限不少。

四、债权受让人应为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平台自身及关联方不得受让债权。

—如果没有人接手,平台不能用回购债权的方式来保障流动性。

五、债权持有人应一次性将债权转让给债权受让人,债权受让人数需与债权持有人数相同。

—很多平台的单个债权转能让多人投资,这样的模式可能也行不通了,一个人的债权只能转让给另一个人。

六、债权转让成功后,原债权持有人、债权受让人、网贷平台应及时将债权关系变动情况告知债务人。

—目前做到这点的平台应该几乎没有,这会提高网贷平台的运营成本。

七、网贷平台不得用出借人所持债权作为抵押,为平台出借人提供信用贷款。

资产标、净值标不能做了。这项要求能逐渐化解高杠杆带来的风险集聚。

八、网贷平台应对债权转让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信息披露,不得开展不当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可随时退出、可随时申请退出"),避免误导出借人。

上个月,“一刀切”的消息传出后,业内传出不少反对之声,有部分业内人士和认为,个人之间债权转让是否真的是“类证券化业务”有待商榷,而且这样会把P2P管死。

互金行业知名律师肖飒表示:“出借人债权转让被禁,确实存在着不恰当之处,从法规依据层面来看也是缺乏有力的根据。”

广东互金协会是在广东省金融办的指导下,由广东省民政厅批准的行业组织。而且广东互金协会的会员单位则包括了不少深圳的平台,包括:小牛在线、投哪网、人人聚财、桔子理财、华人金融等,但这次协会下发的意见稿,特意注明了不含深圳,与前期传闻的“一刀切政策”范围一致。

所以,广东互金协会发布的意见稿,或许代表着“债转一刀切”的政策可能会有所松动。

不过,即使个人债转没有被禁,按照意见稿的要求,投资人的投资体验也必将受到影响。

你认为债转业务受限后的影响大吗?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布谷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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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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