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要求存管银行属地化 13家深圳P2P平台或被迫更换存管方

继广东、北京、上海三地先后下发网贷监管实施细则后,深圳作为网贷集聚区终于下发史上最严网贷监管实施细则。

7月3日晚间,深圳市金融办公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继上海之后,深圳同样提出了存管属地化的“地方特色”。

《征求意见稿》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备案登记,必须满足“主要资金结算账户(包括网络借贷资金专用账户)应当开设在商业银行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的分支机构,与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设有分行以上(含)级别机构的商业银行达成资金存管安排”等要求。这条规定比上海地区要求的“在本地具有经营实体的商业银行作为存管银行”显然更加严格。

据网贷天眼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深圳地区在运营P2P平台总数为263家,已上线银行资金存管的平台有62家,占比23.57%。其中,上线华兴银行资金存管的平台有38家平台,江西银行8家,浙商银行5家,厦门银行3家,广发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各2家,南粤银行、渤海银行、上海银行、兴业银行(601166,股吧)各1家。

根据各银行分支机构查询结果显示,上述在深圳地区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资金存管业务的10家银行中,华兴银行、浙商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南粤银行、渤海银行、上海银行等7家银行均在深圳设有分行,而江西银行、厦门银行和上海华瑞银行等3家银行在深圳未设分行。

这也就意味着,江西银行、厦门银行和上海华瑞银行未来难以在深圳地区开展P2P平台资金存管业务, 同时与上述3家银行开展资金存管合作的13家P2P平台或面临更换资金存管银行的尴尬处境。

6月1日,上海市金融办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其中在第十五条提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取得备案登记后,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以下事项:(一)涉及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业务资质;(二)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

据蓝鲸互联网金融不完全统计,至少有18家上海的网贷平台或将面临重新选择存管银行。


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17-07-05
深圳要求存管银行属地化 13家深圳P2P平台或被迫更换存管方
深圳要求存管银行属地化 13家深圳P2P平台或被迫更换存管方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