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新闻中心 李秀华 发自深圳
和讯网消息 在厦门、广东(除了深圳)、上海下发了关于网贷备案登记办法后,7月3日晚间,深圳市金融办出台了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六章,四十二条内容,意见稿明确了网贷平台先整改后备案登记的工作思路,具体内容涉及申请备案的八大门槛、二十一项申请材料、高管负面清单等。
意见稿指出,“在本办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活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 应当到商事登记部门修改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应当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完成对照整改并经市金融办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备案登记”。
另外,根据意见稿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对于已经设立并且开展经营的网贷平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应当持市金融办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文件,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而平台收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许可结果反馈到市金融办。接着,网贷平台应当持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选择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将资金存管协议的复印件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市金融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银行资金存管系统正式上线后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运行情况以书面报告报送市金融办。
也就是说,针对之前业内争议的到底是先存管还是先备案,先存管还是先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深圳出台的备案登记(意见稿)已经明确了平台合规的工作思路和步骤,即先整改,然后进行备案登记,接着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再进行银行存管。
“这次的意见稿我有一个感觉就是细致,让我们有章可循。备案的准备手续、步骤和时间很明晰,e路同心一直以强合规要求自身,两年发展步步为营,近期我们将上线上海银行存管系统,同时我们将按监管要求启动备案程序”,e路同心总经理王大勇表示。
合拍在线表示,虽然《征求意见稿》发布的时间出人意料,但是内容却符合我们的预期。整体来看,此次《意见稿》基本还是遵循“从严监管”的政策思路,再次强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金融属性。标志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将进行一次大的跨越——正式迈进“准金融监管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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