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源、新日等电动车品牌因存在违规行为部分型号电池禁止在京销售

7月21日消息,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删除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公告(第34批)。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编制管理规程》规定,目录之内的车型、产品不得在北京市销售。

公告显示,此次删除原因涉及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企业主动申请、3C证书暂停等,共134批次产品。商标涉及“华雁”铅酸蓄电池、“立马”铅酸蓄电池、“爱玛”锂电池、“绿能”铅酸蓄电池、“新日”铅酸蓄电池、“台铃”锂电池、“小刀”锂电池、“小鸟”铅酸蓄电池、“小牛”锂电池、“绿源”锂电池及铅酸蓄电池等。


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23-07-21
绿源、新日等电动车品牌因存在违规行为部分型号电池禁止在京销售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删除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公告(第34批)。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

Baidu
map